12月21日,網傳“四川瀘州南灘中學1名學生在校被3名同學施暴”。12月24日,瀘州市合江縣聯合調查組發佈情況通報。
通報稱,經查,合江縣石龍鎮中學(原南灘中學)八年級學生陳某某(男,14歲)、張某某(男,14歲)、羅某(男,13歲)、曾某某(男,14歲)、劉某某(男,14歲)對同學王某某(男,14歲)實施了掌摑、灼傷的傷害行爲。公安機關已受案開展調查,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處理。同時,對涉事學生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對未成年人嚴加管教。涉事學生及家長已向王某某及家長道歉。王某某經縣醫院檢查,初步診斷爲“二度燙傷”並接受治療,目前在家休息。縣教育體育局和石龍鎮工作人員與王某某及家長積極溝通,做好心理撫慰工作。
通報稱,此事的發生,對學生王某某及家長造成了身心傷害,暴露出學校在管理上失職失責、在事件處置上敷衍搪塞等嚴重問題。對此,合江縣深感自責和愧疚!縣教育體育局已對該學校校長和班主任予以停職,縣紀委監委、縣教育體育局已對相關責任人啓動調查問責。下一步,將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開展專項整治,以負責的態度和務實的舉措強化學校管理,做好家校共育,加強反校園霸凌宣傳教育,堅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共同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來源|合江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