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電視遇貼標假貨?法院判決:退一賠三!

網絡購物日益便捷

足不出戶就能下單買到心儀商品

但屏幕那頭的商家是否靠譜?

標榜的名牌商品

質量又能否讓人放心?

近日,湖南省雙牌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消費者單某某網購的“海爾”電視,使用不久後便頻繁出現故障,聯繫官方售後才得知——自己花700多元買的竟是假冒產品!最終,法院依法判決商家“退一賠三”,爲消費者討回公道。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3日,單某某在淘寶網一家名爲“國某電器999”的店鋪,花費738元購買了一臺標稱爲“海爾42寸高清網絡版電視機”。店鋪頁面醒目承諾“順豐包郵,質保十年”,看着優惠又有保障,單某某當即下單。

收到電視機後,單某某正常使用,可僅僅過了十來天,6月24日,這臺電視就出現了卡頓問題。單某某第一時間聯繫商家諮詢,卻只被簡單告知“撥打售後電話自行處理”。本以爲只是小故障,沒想到到了11月22日,電視突然藍屏,徹底無法使用。單某某再次聯繫商家,卻發現對方早已“失聯”,消息石沉大海、電話無人接聽。無奈之下,單某某隻好聯繫海爾官方售後上門維修。可維修人員一番檢查後,給出的結論讓他大喫一驚:這臺電視並非海爾正品,屬於假冒產品,無法享受官方任何保修服務。

感覺自己被欺騙的單某某,立即與淘寶平臺交涉。平臺披露,該店鋪的經營者是陳某某,認證類型爲個人。多次與陳某某、平臺協商索賠無果後,單某某將陳某某訴至雙牌縣人民法院。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爲,單某某與陳某某之間已形成網絡信息買賣合同關係,該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陳某某作爲經營者,向單某某交付假冒“海爾”品牌的電視機,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合格產品,其行爲已構成違約;同時,陳某某明知所售商品並非海爾正品,卻仍以“海爾”品牌名義對外銷售,主觀上具有欺詐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欺騙行爲,導致單某某陷入錯誤認識併購買該商品,其行爲已構成消費欺詐應當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違約責任的相關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於經營者欺詐行爲“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規則,雙牌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陳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單某某退還貨款738元,並支付三倍價款的賠償金2214元,合計2952元;駁回單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消費欺詐的構成需要同時滿足四個要件:一是經營者主觀上存在故意;二是經營者客觀上實施了欺詐行爲;三是消費者有損害結果發生;四是損害結果與欺詐行爲存在因果關係。

本案中,陳某某明知所售商品並非海爾正品,卻仍以“海爾”品牌名義對外銷售,主觀上存在欺詐故意;其銷售假冒商品的行爲是客觀上的欺詐行爲;單某某因欺詐行爲購買了假冒商品,支付了貨款,產生了財產損失;這一損失與陳某某的欺詐行爲有直接因果關係。四個要件全部滿足,構成消費欺詐,因此法院判決支持“退一賠三”

主審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網絡交易平臺需共同守住法律底線,維護公平有序的網絡交易環境。消費者網絡購物應謹慎,優先選擇信譽良好、資質齊全的店鋪,警惕名牌商品低價陷阱,妥善保留各類購物電子憑證,遭遇消費欺詐或質量問題時,積極通過平臺協商、監管投訴或訴訟等方式依法維權。網絡經營者應堅守誠信經營之本,保證商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依法公示主體信息,主動履行售後承諾,杜絕假冒僞劣和虛假宣傳行爲,否則將受到法律嚴懲。網絡交易平臺需壓實管理責任,嚴格審覈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健全消費者維權機制,及時處置違規經營行爲,淨化網絡交易環境。

常見的消費欺詐情形

消費者在日常購物中需特別警惕以下幾類常見的消費欺詐情形:

虛假宣傳: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使用無法證實的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等作爲證明材料。

銷售假冒僞劣商品: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商品。

價格欺詐: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

隱瞞重要信息:故意隱瞞商品存在的瑕疵、缺陷或安全隱患;不告知消費者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如隱瞞臨期食品的真實保質期。

虛假“打折”或“促銷”:先提價再打折,實際價格並未優惠;採用“飢餓營銷”等手段,虛構商品稀缺性。

欺騙性有獎銷售:謊稱有獎或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對所設獎的種類、獎品數量、概率等作虛假表示。

如果您懷疑自己遭遇了消費欺詐,建議採取以下步驟維權:

1.保存證據:保留好購物憑證、發票、合同、宣傳單、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所有相關證據。證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直接關係到維權成敗。

2.與經營者協商:首先與商家直接溝通,明確提出您的訴求和法律依據。明確、理性的溝通有時能快速解決問題。

3.向有關部門投訴:若協商無果,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撥打12315熱線)、政府熱線(12345熱線)或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舉報。行政機關的介入往往能起到震懾作用。

4.提起訴訟:當協商、投訴舉報均無效果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來源:雙牌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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