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飲酒引發意外的侵權糾紛案件。根據調查,逝者劉某某與三名朋友相約某飯店聚餐,席間衆人飲酒暢談。凌晨4點,四人聚餐結束,劉某某被聚餐好友送至小區單元門口,隨後離開。朋友回家後通過信息詢問劉某某是否到家,劉某某回覆“到家”。
然而不久後,同飲者卻接到公安部門的電話,通知劉某某已意外身亡。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家屬陷入巨大悲痛,料理完後事,家屬認爲同飲者未將劉某某安全護送到家,確保劉某某真正處於安全狀態,遂將三名同飲者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0萬餘元。
調解初期,雙方情緒對立,家屬多次在法庭上泣訴失去親人的痛苦,堅持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而三名共同飲酒人則認爲劉某某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已回覆“到家”信息,應自行承擔責任。由於分歧較大,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爲妥善化解矛盾,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溝通,一方面耐心傾聽家屬訴求,給予情感疏導;另一方面結合《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向被告釋明共同飲酒人強調未盡到合理護送、照顧義務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經過法官多次釋法明理和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三名共同飲酒人共計賠償家屬7萬元,並當場履行部分案款。家屬對調解結果表示接受,一場可能激化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