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名場面”被製成表情包在網站上傳播,網站運營者被判賠5500元

當電影中的“名場面”被單獨截取,做成各種表情包,出現在社交平臺對話框裏,這背後可能隱藏法律風險。

4月22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楊浦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一起涉動圖表情包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上海楊浦法院介紹,某短視頻公司(以下簡稱“短視頻公司”)享有涉案電影《大話西遊之〈月光寶盒〉》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某網絡公司(以下簡稱“網絡公司”)是某動圖製作與分享網站(以下簡稱“涉案網站”)的運營者。在該網站平臺上,用戶可以將通過截取電影、電視劇等片段製作而成的GIF動圖表情包上傳,與其他網友進行分享。

經調查發現,涉案網站存在39張帶有涉案電影相關關鍵詞的動圖,供公衆瀏覽、下載。

短視頻公司認爲,網絡公司在明知或應知其網絡用戶上傳的動圖可能涉嫌著作權侵權的情況下,依舊未阻止用戶上傳、傳播涉案電影動圖,該行爲侵犯其視聽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因此向上海楊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爲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

網絡公司辯稱,其平臺經營只能在有限的能力範圍內對敏感圖片進行審覈,並無侵權主觀故意,已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且網站用戶截取電影片段製作、分享動圖的行爲,屬於“爲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合理使用之情形,不應認定爲侵權。

上海楊浦法院經審理認爲,涉案電影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保護的視聽作品,從涉案電影連續畫面中分離出的一部分片段或者定格畫面,亦屬於視聽作品的組成部分。而原告通過授權取得涉案電影在中國大陸地區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有權提起訴訟,是本案的適格主體。

針對涉案動圖是否構成合理使用問題,首先,涉案動圖均完整截取自涉案電影,用戶對涉案電影畫面內容幾乎沒有進行獨創性的處理,並沒有形成新的表達;其次,涉案動圖已經對其截取的部分涉案電影的單幀畫面或連續片段構成實質性替代,公衆可以通過涉案動圖獲得部分涉案電影的畫面;再次,涉案動圖的傳播可能會影響原告授權業務的正常開展。故法院認爲,涉案動圖在涉案網站上的傳播不構成合理使用。

針對被告是否存在主觀過錯問題,涉案電影具有較大的受衆羣體和一定的知名度,且從網絡公司工作人員在審覈涉案動圖時爲動圖添加的“內容”“標籤”和對動圖做的“歸類”可以看出,網絡公司作爲專業動圖製作、分享平臺的運營方,應當知道用戶上傳涉案動圖可能構成侵權,卻未盡到基本的注意和管理義務,對侵權後果的產生具有主觀過錯,構成幫助侵權,應承擔相應責任。

綜上,上海楊浦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網絡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500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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