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國家醫保局針對公安部門偵破的醫藥領域虛開發票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保局發函,要求認真排查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頭孢唑肟鈉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產品是否存在類似問題,儘快摸清掛網價格底數。
近日,據《經參調查:一些藥企經銷商虛開發票形成非法利益鏈》報道,2022年、2024年,公安部門先後偵破兩起醫藥領域虛開發票案。調查發現,“一些藥品存在兩套價格,即‘底價’和‘開票價’”“藥企先把藥品按‘開票價’銷售給經銷商,再由經銷商銷售給醫療機構,交易完成後藥企再把‘開票價’與‘底價’之間的差價返還給經銷商”“巨大的價格差通過虛開發票手段‘洗白’並‘提現’,成爲不法經銷商牟利和商業賄賂的資金來源,導致部分藥品價格從源頭就虛高”。報道指出,“一款名爲‘銀杏葉’的藥品,底價每支8.5元,售價每支25.28元,醫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4元;一款名爲‘頭孢唑肟鈉’的藥品,底價每支6.5元,售價每支16.5元,醫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2.5元。經測算,藥品提成金額普遍佔藥品開票價與底價差額的兩成以上”。
國家醫保局在函件中表示,堅決反對虛高藥價加重患者負擔,堅決反對虛開發票形成非法利益鏈條,堅決反對“一藥雙價”“帶金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爲。
函件要求,案件查處地醫保局代表有關藥品掛網省份,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詳細瞭解具體案情,掌握“一藥雙價”問題線索,儘快依規約談督促涉事醫藥企業規範價格行爲。對既不反映醫藥生產企業實際收入,又額外增加患者費用負擔的代理商加價部分,要堅決擠出藥品虛高價格水分。根據案件查實的虛開發票、行賄等違法行爲,嚴格執行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制度,給予相關企業失信評級和相應處置措施。
函件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保局及時跟進落實處置結果,堅決舉一反三。對同通用名其他廠牌類似藥品價格虛高的,督促相關企業規範價格行爲,合理下調掛網價格,促進患者購藥價格更多與醫藥生產企業實際價格相協同,重點關注經銷商或代理商刻意做高價格用於不當營銷行爲。持續加大醫藥價格風險處置力度,保障羣衆用上質優價宜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