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 (記者王美華)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對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進行調整,《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由原10大類132種職業病調整爲12大類135種職業病(包括4項開放性條款)。調整後的目錄將於2025年8月1日起實施。

目錄新增2個職業病類別,分別爲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職業性精神和行爲障礙,每個類別中分別新增1種職業病。其中,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類別中新增腕管綜合徵(限於長時間腕部重複作業或用力作業的製造業工人),職業性精神和行爲障礙類別中新增創傷後應激障礙(限於參與突發事件處置的人民警察、醫療衛生人員、消防救援等應急救援人員)。

此外,將原其他職業病類別中的滑囊炎(限於井下工人)調整至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類別;爲保持職業病歸類的統一性,將原職業性眼病類別中的放射性白內障單列,並調整至職業性放射性疾病類別;將原職業性化學中毒類別中的鈾及其化合物中毒調整至職業性放射性疾病類別。同時,對相關職業病類別和病種進行了重新排序。

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目錄調整按照循序漸進、穩步推進、補齊短板的原則。目錄調整後,我國法定職業病類別與國際勞工組織及世界上多數國家基本一致。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不斷調整完善目錄,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保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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