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裏有蝙蝠老鼠,貨源實爲回收衣物……這樣的“孤品尾貨”你敢下單?

6.9元一件的潮牌T恤

9.9元的連衣裙

12.9元的褲子

……

每件衣服僅在主播手中展示幾秒,就立刻更換下一件,不回看、不聚焦、不詳說,營造出“欲購從速”的緊張氛圍。在“只此一件,買到就是賺到”的緊迫感下,直播間觀衆紛紛留言,爭相搶購。

近年來,隨着直播電商的蓬勃發展,尾貨直播間、孤品直播間逐漸興起。在這些直播間裏,主播往往以“大牌尾貨”“外貿孤品”“撤櫃清倉”爲賣點,通過精心設計的場景和極具煽動性的銷售話術,營造稀缺感與低價誘惑的氛圍,吸引大量消費者湧入直播間搶購。

然而,看似繁榮的市場背後,暗藏着諸多隱憂。

“默認微瑕”?不退不換!

來自北京的陳佳(化名)告訴記者,這類直播間的主播通常會聲明衣服“默認微瑕”且不退不換。“我曾買到過起球的毛衣,有一條褲子口袋裏還有私人物品,感覺像是二手衣物,但這些信息直播間主播從不主動說明。”

考慮到價格不高,加上直播間普遍標明不退不換,陳佳並未嘗試申請售後。她漸漸意識到,在這類直播間下單,很多時候無異於“白白扔錢”——真正“物美價廉”能穿出門的衣服少之又少。

來自廣東的宋微(化名)從去年開始關注尾貨直播間。據她介紹,商家會在直播間右下角放置寫有私人社交賬號的紙條,引導消費者添加其賬號私聊下單。她曾有一次通過社交軟件完成交易,結果發現到手的衣服質量與直播間展示的品質存在明顯差異。她聯繫客服反饋問題,對方回覆稱“不退不換”,之後便不再理會。由於交易並未在電商平臺內完成,不論是平臺還是相關小程序都無法介入處理。

“主播也不解決問題,我只能在主播的粉絲羣裏反饋,但很多粉絲都在‘無腦’維護主播,說是我自己的問題。”宋微回憶說,在這種“施壓”下,她只能放棄售後維權。

記者觀察發現,多個尾貨直播間均在醒目位置標註“默認微瑕、不退不換”,有些甚至會直接聲明“差評拉黑”。大部分直播間並不會主動說明瑕疵情況。有少數直播間註明“除質量問題不退不換”,但“微瑕”和“質量問題”的具體界限也未明確。

記者隨機諮詢了多家店鋪對“微瑕”的定義,得到的回覆多爲“直播時會說明微瑕,沒有指出來就是沒有”。

然而,記者觀看多場直播發現,主播很少主動說明“微瑕”情況,即便說明,指出的也都是“小洞”“缺少配件”等不影響穿着的輕微問題,而對於有穿着痕跡、開線等較爲明顯的問題,通常不會特別提示。但根據多名受訪者的反映,後者恰恰是收貨後最常見的問題。

快速“過款”?掩蓋污漬!

臺前,是賣力吆喝、快速“過款”的主播;幕後,卻是不爲人知的倉儲環境。

沒有外包裝的衣物被隨意堆在地上,乾淨的與待處理的衣物混同,房間內充斥着刺鼻的氣味……

劉琳(化名)在四川成都某家擁有3個直播賬號的尾貨直播工作室工作過幾天,她對那裏的倉儲衛生狀況深感憂慮。

據劉琳描述,直播間售賣的衣服全是“一麻袋一麻袋進貨”,播完一場之後,工作人員會把散落在地上的衣服撿起來塞成團,等待下一場繼續使用。更令人不安的是,部分衣物還會帶有明顯污漬,甚至有些污漬是在隱私部位。這讓她不禁懷疑,這些衣服是否真的如老闆所說,是“工廠清倉的尾貨”。

另一名從業者宋清(化名)也揭露了行業內幕:她曾工作過的尾貨直播間號稱售賣的大牌尾貨,實則是按噸回收的二手衣服。

“存放衣服的倉庫髒亂不堪,裏面有蝙蝠、老鼠。有些衣服因天氣潮溼發黴了也會繼續售賣。”宋清告訴記者,老闆要求員工以“專櫃撤櫃”“電商退貨”“樣衣”等話術進行售賣,還會自行採購吊牌懸掛,因此,“有一些包裝看上去很新,但其實裏面都是舊衣物”。

她還提到,在發貨環節,工作人員會對起球的衣服進行去球處理,有嚴重污漬的衣服簡單過水清洗,僅有局部污漬的則用乾洗劑擦拭後,不經晾曬便直接打包。衣服自帶的標籤如果有變色或破損,就直接剪掉髮貨。

宋清向記者展示的倉庫照片顯示,堆積如山的衣物鋪滿了整個水泥地面,高度接近倉庫頂棚。這些沒有包裝的服裝與難以辨色的垃圾袋、各類雜物混雜堆放。由於倉庫是半露天設計,地面、牆壁衛生狀況堪憂。

工廠“原單”?售賣舊衣!

調查中,記者還注意到,在電商平臺上,孤品直播間的主播通常會介紹自己所售的“孤品”來源於工廠“原單”“尾貨”,稱是服裝廠爲保證合格率,根據客戶要求交付完訂單後,多餘出的一定數量的貨品。

情況果真如此嗎?有業內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一些直播間,“孤品”只是促銷的幌子。有些直播間可能接連幾天售賣同一款衣服,號稱“孤品”,實際賣家庫存可能有幾十件甚至上百件。還有一些孤品直播間會直接從舊衣回收廠進貨。

關於二手衣服可能成爲一些尾貨直播間貨源的情況,長期從事工廠渠道的尾貨生意的浙江姑娘林莉(化名)直言:“行業內魚龍混雜,不同賣家的運作方式不盡相同”。在她看來,商品的真實品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經營者的良心,“因爲他們知道自己賣的是什麼”。

專家說法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孟強

●所謂“孤品”“尾貨”,就可以忽視質量嗎?

孟強: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無論直播間以“尾貨”還是“孤品”爲名,都不能以次充好、以舊充新,或以二手貨、翻新貨、“三無”產品欺騙消費者。否則,銷售者即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屬於欺詐行爲,依法應當承擔多種法律責任。

首先,應當對消費者承擔因違約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消費者因購買貨不對版、假冒僞劣商品而帶來的損失;

其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還應當對消費者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按照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增加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爲500元;

最後,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還有可能由相關部門對經營者進行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甚至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以“告知過不退不換”等理由拒絕售後,合法嗎?

孟強:諸如“不退不換”“默認微瑕”等規定,屬於典型的格式條款。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排除了消費者權利、免除了經營者責任,屬於無效條款。此外,“不退不換”的條款還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於網購商品可7日無理由退貨的相關規定。

●對於舊衣回收和二手服裝交易產業的相關規定是否有所缺失?

孟強:目前我國尚缺乏專門針對二手服裝交易的相關立法規定,對於二手服裝的質量標準、鑑定、清洗和消毒等方面缺乏統一規範。

這導致二手服裝交易行業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有必要逐步完善相關法律規則,借鑑歐盟、日本等國家或地區的經驗,對二手服裝按照品質和狀態進行分類,並強制要求標註商品實際狀況,制定流通環節的質量控制、鑑定、清洗和消毒等標準和流程,使二手服裝成爲標準化、質量可控、品質可信的商品,從而讓消費者能夠放心購買、安心消費,這也能夠發揮二手服裝最大效用,實現資源節約、綠色環保的目標。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麗 實習生 王藝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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