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引着寵物狗搭乘電梯,如果狗和主人被電梯門分離了怎麼辦?這樣的一幕,相信所有遛狗者都不願看到。
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一對上海老夫婦在遛狗時就不幸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寵物狗率先進入電梯後,電梯門隨之關閉,牽引繩另一端的陳阿姨被狗繩拖拽至電梯口。隨後,電梯門再次打開,陳阿姨跌入電梯井中,多處受傷。
陳阿姨認爲,一直“小病不斷”的電梯,是造成她此次受傷的主要原因。爲此,她將物業公司和電梯維保公司,均告上了法庭。
不久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在案發地所在社區,進行了這場巡迴審理。
年邁阿姨遭寵物拖拽跌入電梯井
“電梯怎麼又壞了?門一直開着,萬一有小朋友跑進去玩,多危險啊!”“我們的電梯關門特別快,很容易夾到人。”“剛剛坐電梯,轎廂突然下降,咣噹一聲,魂都嚇沒了!”……這樣的對話,在普陀區某小區的業主羣裏頻頻出現。小區的電梯,成爲了居民們心中的隱憂。
2024年4月的一天,陳阿姨和老伴遛狗回家,在一樓乘坐電梯時,寵物狗先進入了電梯,隨後電梯門關閉,牽着狗繩的陳阿姨和老伴尚未進入。
隨着轎廂上升,陳阿姨被狗繩拖拽至電梯口,電梯門再次打開,陳阿姨跌入了約1.5米深的電梯井中。恰好此時電梯維保人員來到現場,衆人合力將陳阿姨從井下擡出送醫。經診斷,陳阿姨多處內臟破裂、肋骨骨折。
陳阿姨認爲,事發電梯平日就“小病不斷”,事發當日正處於維保作業期間,電梯存在故障致其受傷,於是將物業公司與電梯維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事發時涉案電梯未裝監控
收到案件後,本案的承辦法官,普陀區人民法院法官吳文俊第一時間與原被告進行溝通,但由於電梯設備老舊且業主大會尚未通過維修基金使用決議,電梯內沒有安裝監控,無法還原事發經過,各方當事人對事發經過各執一詞。
吳文俊在走訪調查過程中意識到,這個案子反映出上海衆多老舊小區共同面臨的治理難題——電梯設備長時間“服役”、故障率高、監控設施缺失……居民們的乘梯安全如何保障?潛在的糾紛風險如何化解?
“不能就案辦案,必須尋求一個能從根本上促進社區和諧、提升治理水平的解決方案。”吳文俊決定將庭審“搬”進社區、“搬”到居民的“家門口”。
涉案公司需支付賠償款
在本案的庭審現場,原被告雙方圍繞“被告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責任比例如何劃分”等爭議焦點展開辯論。
“電梯轎廂上升時被狗繩卡住,電梯纔會停止,下方的層門隨之打開,這屬於電梯的自我保護裝置。”被告電梯公司組織工作人員重新還原事發場景並拍攝視頻,以證明原告是因爲自身行爲不當才跌入電梯井。
原告則認爲,事發時電梯處於維保狀態,但未設置任何警示標識,才導致事故發生,並申請兩位事發時在場的鄰居出庭作證。
在法庭引導下,原、被告都認識到自身行爲不當與管理瑕疵,並初步達成了調解意向,但雙方對於款項性質和付款方式仍存在較大分歧。
吳文俊決定休庭5分鐘,採取“背靠背”調解,分別與原被告進行溝通。休庭歸來,大家再次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在法官的引導下,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進行協商,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當庭調解:被告物業公司與電梯維保公司分別向原告陳某支付相應補償款。
來源 | 新聞晨報 記者 張益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