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款到位了!女子輸液過敏在“黑救護車”轉院途中去世,法院判醫院擔責10%、急救站擔責60%

“劉記者,您好,賠償款到位了……以後我們要好好生活,最近也要找時間去祭奠一下女兒,告訴她這個消息,以慰她的在天之靈……”7月10日下午,張鳳琴撥通了《法治日報》記者的電話,難掩激動之情。

近日,吉林省長春市一則“女兒在‘黑救護車’上死亡,家屬仍被拖欠48萬元賠償款”的消息在網絡上引發廣泛關注,將一起發生在5年前的悲劇再度拉回公衆視野。

《法治日報》記者在多日不斷嘗試聯繫死亡女子劉麗麗的父母后,於7月7日終於採訪到了年過六旬的張鳳琴、劉傳生夫婦,揭開了五年前劉麗麗意外離世的內幕。

違規用藥釀危局 黑車轉運奪性命

劉傳生,1959年出生于山東省的一個農村家庭。18歲時,他學習了木匠手藝,但因家庭貧窮不得不外出謀生。1984年,在內蒙古務工期間,經人介紹,劉傳生與張鳳琴相識並組建家庭。幾年後,可愛乖巧的女兒劉麗麗出生,不久後兒子也降臨,儘管家裏並不富裕,但一家人的生活幸福美滿。

“我兒子初中畢業後到長春學習手藝謀生,之後我們一家人才來到長春的……”劉傳生回憶道。然而,誰也沒想到,5年前的一場變故,無情地奪走了他們女兒的生命。

2020年7月29日,時年32歲的劉麗麗因風溼病前往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以下簡稱“吉大一院”)風溼病科住院治療,入院診斷爲多發性肌炎。

據張鳳琴介紹,入院時她曾特意提醒醫生,劉麗麗有過敏史。劉麗麗於2020年初在吉大一院的體檢報告單也明確記錄,她對頭孢類抗生素過敏。

然而,8月2日10時許,醫生在未取得家屬簽字同意的情況下,爲劉麗麗注射了頭孢吡肟。 用藥後,劉麗麗的身體迅速出現異常,當日下午3時左右,便出現頭痛、嘔吐、冒汗等過敏症狀,情況十分危急。8月3日13時30分許,劉麗麗被緊急送進呼吸科重症室繼續治療。兩天後,院方告知家屬,劉麗麗的病情嚴重,需緊急轉至北京協和醫院進一步救治。

家屬原本計劃乘飛機轉運,希望能以最快速度將劉麗麗送往北京。但醫生卻以“患者不適合飛行”爲由否決了該方案,同時拒絕了家屬自行租車的提議,並向家屬推薦使用帶有“吉大一院”標識的救護車, 家屬便聽從建議選擇了這臺救護車,並向救護車“工作人員”支付了1萬元車費。

令夫妻二人萬萬沒想到的是,這趟承載着希望的轉運之行最終竟成了奪命之旅。

這輛看似正規的“救護車”實際隸屬於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而該急救站並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但在當時的緊急情況下,夫婦二人根本無暇仔細查驗這些細節。

“當時救護車到四平的時候,車上的氧氣瓶就沒有氧了,下高速找地方補氧,等到了瀋陽北又沒有氧氣了。”張鳳琴說,救護車行駛途中氧氣一再告急,爲此不得不多次駛下高速補充氧氣,延誤了大量寶貴時間。

更讓家屬心急如焚的是,車上還缺乏基本的急救設備。當家屬急切地想要查看患者心率時,卻遭到隨車“醫生”以“非專業人士看不懂”爲由的阻攔……8月5日23時30分許,在救護車行駛至北京市通州區時,劉麗麗病情急轉直下,最終在“救護車”上不幸離世…… 爲將女兒遺體運回位於長春,張鳳琴強忍悲痛,又向司機轉賬支付了3000元。

法院判醫院擔責10% 救護站擔責60%

痛失愛女後,張鳳琴夫婦陷入了無盡的痛苦與自責之中。最終,他們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將吉大一院和仁康急救站起訴至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並申請鑑定吉大一院的診療行爲是否存在過錯、與劉某某的死亡有無因果關係及責任程度。但由於遺體未進行屍檢即被火化,4家司法鑑定機構均以“缺乏屍檢報告無法明確死因”爲由,拒絕受理鑑定申請。

2023年7月19日,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據多方過錯作出一審判決:吉大一院因對院內轉運服務監管失職,承擔10%的責任,需賠償死者家屬90796.05元。 法院認定,吉大一院雖主張未允許合作方採用吉大一院標識,但其至少對轉運車外觀上標有吉大一院標識是明知且放任的,根據相關合作協議,其對合作方在醫院內的轉運服務工作負有監督管理義務,而案涉轉運行爲存在多處不規範問題,吉大一院應承擔一定責任。法院認爲仁康急救站因無證運營、設備缺失、延誤救治等原因,承擔60%的責任,需賠償死者家屬549106元。 仁康急救站明知患者病情危重,需要在轉運途中採取必要措施以維繫生命,卻在自身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具備急救能力的情況下承接了該項業務,且因配備氧氣不夠充足,中途兩次加氧氣延誤了寶貴的救治時間,客觀上加大了患者喪失救治的概率;法院認爲家屬因未堅持屍檢導致死因無法查明,承擔30%責任。

一審宣判後,張鳳琴、劉傳生夫婦與仁康急救站均提起上訴。2024年6月,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2024年7月16日,張女士申請強制執行後,吉大一院很快支付了賠償款。而仁康急救站則沒有立即支付,而是在2024年9月19日,由朝陽區人民法院劃扣支付了67999元,剩餘的48萬餘元曾提出以房抵債,但遭到張鳳琴夫婦拒絕。

多年維權終有果 賠償到賬告亡靈

就在記者採訪張鳳琴夫婦之際,朝陽區法院執行局法官致電張鳳琴,要求其第二天上午到法院協商具體事宜。隨後,《法治日報》記者同期走訪,發現吉大一院附近停靠的救護車上已不見與醫院相關的醒目標識。

“7月8日,法院執行局告訴我,仁康急救站剩餘的欠款有望近期能執行回來,但我強烈要求,必須一週內執行到位。但出乎意料的是,這筆錢能這麼快給到我們……”張鳳琴激動地說。

7月10日15時53分,50餘萬元(48萬餘元賠償款+2萬餘元終結執行利息)被順利轉到張鳳琴的銀行賬戶裏。

張鳳琴表示,女兒的離世對夫婦倆打擊巨大,但他們要慢慢學會接受現實,如今賠償款終於到位,也算是了結了這樁折磨他們多年的揪心事。接下來,他們打算找時間去祭奠女兒,將這個消息告訴女兒,讓她得以安息。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中全 張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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