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李力教授聘期考覈情況的說明
近期,我院關注到部分媒體和公衆對李力教授聘期考覈情況的討論。爲澄清事實,確保信息的準確傳達,現就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1.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專任教師崗位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南大政字〔2016〕134號)及2018年《人才引進協議》,經法學院審查,李力教授聘期內在普通C刊發表論文1篇、報紙發表論文2篇(按C級認定),明顯低於考覈要求,未完成所應履行的崗位職責,學院認定其聘期考覈結果爲不合格。
2.學校、法學院均不存在所謂的“10%末位淘汰”制度。考覈嚴格依據學校制度和聘用合同,旨在激勵教師提升教學與科研水平,促進學校整體發展。
3.聘期考覈不合格並無嚴重後果。聘期考覈不合格,不會導致“非升即走”或“解聘”的後果,只是在薪酬上會略有降低。
4.該考覈結果公示後,李力教授享有提出申訴的權利。法學院堅決維護每一位教師的合法權益,支持其通過正規渠道表達訴求,並將依法依規處理相關申訴。
5.學院對李力教授學院官網簡介信息未作任何更改。我們始終堅持信息公開透明,確保所有信息的發佈和更新均符合相關規定。
6.呼籲媒體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以還原事實真相爲出發點進行真實報道。法學院願意與媒體和社會各界保持溝通,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法學院始終堅持以人爲本,尊重每一位教師的努力與貢獻。我們將繼續完善考覈機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推動學校高質量發展。
感謝李力教授對法學院所作出的貢獻!
感謝社會各界對法學院的關心與支持!
法學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