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拓展個人住房房產稅稅收減免範圍

證券日報記者 張薌逸

9月19日,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對外發布《關於優化調整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由於個人住房房產稅按年徵收,《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持有居住證並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在上海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此外,根據《通知》,符合上述條件的購房人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下同)的,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等六部門今年8月25日發佈的《關於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滬六條”)要求,完善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的第一套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購買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併計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積後,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面積扣除。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通知》是此前“滬六條”房地產新政的細化版,符合“滬六條”政策口徑和精神,進一步體現了對“滬六條”的落實和對合理住房消費需求的支持。

中指研究院相關人士認爲,整體來看,本次上海發佈的《通知》更多是對“滬六條”的細化。新政對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多套住房形成利好,疊加此前外環外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不限購房套數的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更有助於符合條件的購房需求釋放,也有助於提振市場信心。

上海市自2011年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的試點。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房產稅徵收對象爲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在稅收減免方面,《暫行辦法》明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上海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中指研究院相關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分析稱,對比來看,在2011年《暫行辦法》中,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房產稅稅收減免政策僅針對上海市本地居民家庭。當時,非本市戶籍家庭在上海限購一套住房,近幾年隨着限購政策的持續優化調整,非本市戶籍家庭在上海已經可購買多套住房,但二套及以上房產稅仍需全額繳納,增加了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多套住房的持有成本,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購房需求釋放。本次優化政策落地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房產稅與本市戶籍家庭採取同樣的稅收減免,將降低其住房的持有成本,促進需求釋放,對市場也將形成一定帶動效果。

“‘滬六條’新政以來,上海房地產市場積極向好,包括外環外等市場的交易態勢積極活躍。金融、稅費等系列政策加力,將更好地促進住房消費需求的釋放。”嚴躍進表示,在“金九銀十”,各地各部門要宣傳好既有政策,更好促進交易市場的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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