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小孩用打火機點柳絮玩,短短几秒火勢蔓延,鄰居251棵樹被燒,家長被判賠11萬餘元

近日,北京平谷法院審結一起因未成年人點燃楊柳絮引發火災後,鄰居依法索賠的案件。

2025年5月,小琦(化名)在戶外玩耍時,用打火機點燃了自家房後堆積的楊柳絮。由於楊柳絮易燃,短短几秒鐘,火勢蔓延至鄰居家的承包地,導致鄰居家承包地的樹木和圍網過火燒損。

事故發生後,雙方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鄰居將小琦及其父母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財產損失30萬餘元。

平谷法院經審理認爲,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小琦點燃楊柳絮是引發此次火災的直接原因,其行爲與鄰居財產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因火災事故發生時小琦不滿15週歲,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其侵權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依法應由父母承擔。經現場勘查,過火樹木251棵、過火圍網70塊,法院結合該地區市場水平確定損失金額。

最終,法院判決小琦的父母賠償鄰居財產損失11萬餘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文 | 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通訊員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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