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延慶區工商業聯合會原二級調研員王文嶽貪污、受賄案,對被告人王文嶽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九十萬元。對追繳在案的王文嶽貪污所得財物返還被害單位;對追繳在案的王文嶽受賄違法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來源:北京一中院
2026年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延慶區工商業聯合會原二級調研員王文嶽貪污、受賄案,對被告人王文嶽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九十萬元。對追繳在案的王文嶽貪污所得財物返還被害單位;對追繳在案的王文嶽受賄違法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來源:北京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