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官方平臺,現有創業者扶持計劃,幫你快速起號”“學費只要2997元,沒有任何二次收費,包教會、包收益,只要按照老師教的方法就能迅速積累粉絲、提升賬號曝光度,短視頻賬號七天時間內就能看到收益,沒有收益直接申請退款!”犯罪團伙以類似話術成功誘使數千名被害人購買了短視頻賬號運營課程並交付會員費。但事實上,這些所謂的“專業”課程大多是犯罪團伙從別處剽竊後去除水印或低價購買的課程錄像,收到會員費後,犯罪團伙事先承諾的免費推流、一對一指導、贈送剪輯工具全成了空頭支票。
經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陸續以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負責推課、開課、售後等不同環節的60餘名涉案人員依法提起公訴,9月28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在此之前,5月12日,主犯吳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
假冒官方客服賣網課
2024年3月,王先生在網上尋找視頻製作教程時被主播推銷的視頻剪輯課程吸引。爲獲取更多、更詳細的教程,王先生按照主播指引掃描了其推薦的企業微信二維碼,並和對方取得了聯繫。對方自稱是短視頻平臺的官方客服人員,他告訴王先生,平臺正在開展“創業者扶持計劃”,短視頻創業者學習平臺官方課程後,可在短視頻平臺發佈視頻、開展直播帶貨,輕鬆就能賺到不菲的收入。
聽到有賺錢的門路,王先生十分心動,根據客服的推薦指引進入了一個直播間,觀看免費直播課。
“學習了我們的課程,你發佈視頻就會獲得短視頻平臺的官方流量扶持,後續可以變現賺錢當網紅了,十天之內就能把學費賺回來。課程無學習效果還能無理由退款!”聽信了直播間客服人員滔滔不絕的推銷,王先生當即掃碼支付了2997元的課程費。
然而,王先生在經過幾天的學習嘗試後發現,自己根據課程指導發佈的視頻根本沒有瀏覽量,更不用說變現賺錢。當他找客服申請退款時,客服不僅百般推脫,還推薦他再支付799元升級會員。
王先生懷疑被騙了,在網上搜索相關案例想驗證這一想法時,竟又遇到了一個假冒的反詐網站,網站“客服”一番花言巧語,以“測試金”爲名誘導他支付錢款。
錢款轉出後,王先生後知後覺發現自己二次被騙,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
拆解“課堂”架構
揭祕犯罪鏈條
依照王先生提供的線索,公安機關順藤摸瓜,將假冒官方客服賣網課的詐騙團伙抓獲到案。經查,涉案的“課堂”主要由陳某、吳某、姜某等人建立並運營,他們直接參與管理開課或售後團隊。
其中,“開課團隊”主要負責運營免費直播課的直播間,以虛假保底收益和退款承諾爲誘餌,誘騙學員報名支付學費,收到學員交納的費用後,要求學員添加“專屬老師”“班主任”的聯繫方式。此時,學員就被移交給了“售後團隊”。
“售後團隊”接手後,剛開始會有“專屬老師”幫助學員更改短視頻平臺的背景、定製頭像、發送一些所謂的“養號”小技巧等,以博取學員的信任。“專屬老師”以“賺取保底收益、固定收益、更高收益”等爲誘餌,進一步誘騙學員繼續充值成爲SVIP用戶。
在案證據顯示,“開課團隊”既沒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老師,也沒有真實教學和實際經營,只有詐騙客服在實際工作,詐騙所得除支出犯罪成本外,均被團伙成員瓜分。“售後團隊”向學員承諾的每日固定收益、保底收益等,均未實際兌現。如有學員詢問,該團伙成員就以事先準備好的固定話術進行拖延,後便不再接聽學員來電、不與學員語音通話。若學員提出報警,該團伙則會視情況退還部分或全部款項,以免“事情鬧大”。
“幕後推手”高速擴張
涉案金額超千萬元
案件被移送至靜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辦案檢察官在審查全案證據材料時發現,姜某不僅負責發送直播課堂後臺鏈接,還與陳某共同負責“課堂”的財務管理。資金流向顯示,“售後團隊”獨佔SVIP用戶充值金額,“開課團隊”瓜分報名費的20%,剩餘錢款均通過陳某、姜某等人的賬戶流向包括王某所屬團隊在內的前端“推課團隊”。據此,檢察官對姜某控制的資金賬戶開展“穿透式”審查,鎖定10餘個“推課團隊”,及時向公安機關制發追訴函,追捕追訴28名犯罪嫌疑人。
這些“推課團隊”冒充官方客服、直播間老師或助理,還使用某網絡平臺的官方logo作爲頭像,或以“官方”字樣作爲暱稱。他們以“免費學習”“高收益變現”“流量推廣”爲誘餌,熱情地給學員發學習資料,或幫着分析賬號存在的問題,目的就是引導學員收看免費直播課,最終購買課程。
辦案檢察官發現,這些“推課團隊”並不直屬陳某等人管理,每個團隊均有各自的負責人,與陳某等人形成合作關係。“推課團隊”遍佈全國多個省份,有的在當地註冊開設文化公司、媒體工作室等作爲掩飾,招攬人員參與犯罪。此類“推課團隊”擴張迅速,不僅團隊成員之間相互介紹業務,部分業務員在熟悉業務流程後還選擇單幹。
經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陳某先後夥同吳某、姜某等人開設數個不同代號的詐騙課堂,並與多個專門“推課團隊”合作,銷售虛假課程,騙取被害人錢款達1700萬餘元。此外,陳某等人在2023年10月至11月組建“推課團隊”爲其他“網絡直播課堂”(涉案人員另案處理)引流,騙取被害人錢款24萬餘元。2024年2月至4月,陳某還與吳某等人合作,組建“售後團隊”,騙取被害人錢款280萬餘元。
辦案檢察官經審查認爲,該案詐騙數額已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陳某、吳某、姜某等人的行爲已涉嫌詐騙罪,其他涉案人員對詐騙活動起到了幫助作用,應當認定爲詐騙罪的共犯。檢察官會同審計人員根據任職時間、任務分工等,對涉案人員需要負責的金額進行逐一審計,最終確定了每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額。
從2024年12月開始,靜安區檢察院陸續對該系列案件中的64名涉案人員依法提起公訴。截至目前,法院已對44人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六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其中6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餘相關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作者:顧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