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大呼上當:襪子套裝“買3送3”竟是買3雙發3雙!

“真的太離譜了,網購那麼久,沒見過這樣會玩文字遊戲的商家。”

河北邯鄲的崔陽最近在某電商平臺下單一款抽紙,商品規格爲150張×6包,結果收到後只有3包,還是100抽的。對此商家的解釋是,150張×6包就是900張紙,100抽的紙是三層的,一包100抽的紙巾可以看作300張紙,900張就是3包,“並沒有發錯”。

“紙還能一張分成三張用?”崔陽不能接受店家的說法,申請退款,對方不同意,他又申請平臺介入。最終,平臺同意了崔陽的僅退款請求。

崔陽的遭遇並非個例。《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在電商平臺上,一些商家在宣傳商品時,經常以超低價、實惠裝等作爲營銷噱頭,消費者收貨後才發現被商家的“圖文遊戲”繞了進去,掉進消費陷阱。

今年2月初,山東臨沂的大學生吳鑫剛買3個多月的機械鍵盤壞了,不亮燈、開機沒反應。他聯繫客服退換時,對方卻表示質保期已過,應當由吳鑫自己維修。

“我下單時,這款鍵盤的宣傳圖明明在醒目位置寫着‘6個月質保,可退可換’,我把相關圖片給客服發過去後,對方卻將底部一行很小的文字標出,上面寫着‘以3個月質保爲準’。如果不仔細看很難看到。”吳鑫說,他將相關證據發給官方客服,目前已經成功退款。

今年年初,湖北武漢的李珂在某店鋪花13.9元下單了商品名稱爲“買3送3”的襪子套裝,但收到貨後只有3雙襪子。

李珂回憶說,下單時,商品圖片中有6雙襪子,旁邊的小字也寫着“買3送3”。他詢問客服,客服解釋,“買3送3”就是字面意思,一共發3雙,不是額外再贈送3雙。且商品圖片旁邊還有一行小字,寫的是“買3雙發3雙裝(品質勝過)6雙”。對此客服的解釋是,“我們家單隻襪子很厚實,一雙頂兩雙”。

還有消費者反映,其在某網店購買吸塵器,在商品詳情頁有一張配件圖片,上面用醒目的文字寫着“搭配使用,更省心”,讓人覺得配件是買吸塵器自帶的,結果到手後才發現只有吸塵器,回頭看那張配件圖片,原來在底部還有一行特別小的文字:“官方配件,可單獨購買。”

記者採訪發現,這樣的“圖文遊戲”所涉商品價格往往不高,一些消費者即使想維權,可一想到花費的時間精力可能比商品價值還要高,也只好無奈放棄。

“本想着買個垃圾袋不會遇到什麼坑,結果還是被我碰到了。”今年1月,浙江諸暨的劉宇在某網購平臺刷到一款低價促銷的垃圾袋,商品鏈接寫的是“買5送5,共10g”“買50送50,共100g”……此外沒有任何地方寫明垃圾袋的數量。結合商品詳情信息,劉宇認爲這裏的“g”應該指的是“個”,所以花4元多下單了“買50送50”的選項。結果,以爲能收到100個垃圾袋的他,拆開快遞卻只看到薄薄一卷垃圾袋,外包裝上寫着25件。

“垃圾袋數量是否有問題?”劉宇剛把這句話發給客服,對方就直接發來一段話:“我們垃圾袋一個是4g,100g是25個垃圾袋。”按照客服的解釋,“g”指的是重量單位。這番解釋讓劉宇啼笑皆非,“沒想過垃圾袋還能按重量賣,還好錢不多,只能自認倒黴”。

這種“圖文遊戲”爲何會大量存在?

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姜保良認爲,原因在於商家違法成本與收益失衡。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規定了虛假宣傳需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對“圖文遊戲”此類現象的處罰常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按價款三倍賠償(不足500元補足)。現行法律針對小額商品欺詐的處罰力度不足,難以形成威懾。商家受利益驅使,通過這種方式能以低成本獲取高利潤。

電商平臺監管難度大。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要求平臺對經營者資質審覈,但電商平臺商品種類繁多、商家數量龐大,對商品描述的真實性審覈多依賴算法,易被“圖文”規避。例如,商家標註“迷你款(尺寸見詳情)”但詳情頁字體微小,平臺技術篩查難以識別。

消費者辨別缺位、維權成本高。一方面,存在“圖文遊戲”現象的網購商品大多價格低廉、數量衆多且標註隱蔽,消費者往往難以察覺。部分消費者缺乏辨別能力,易被誤導;另一方面,消費者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維權,即使適用簡易程序,訴訟耗時可能超過3個月,而賠償金額僅幾十元,因此多數消費者在發現貨不對板後選擇沉默。

北京瀛和(瀋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照認爲,“圖文遊戲”損害消費者經濟利益,使消費者買到與預期不符的商品;影響消費者購物體驗,降低消費者對電商平臺及商家的信任度,增加消費者購物的精力成本和時間成本。對市場而言同樣存在消極影響,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擾亂市場秩序,影響市場健康發展,阻礙電商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如何防範商家利用“圖文遊戲”設置消費陷阱?

姜保良建議,細化法律規則,加大監管力度明確“圖文遊戲”等誤導消費者行爲的界定標準和處罰細則,提高違法成本,如增加罰款金額、限制商家經營等;明確要求商品主圖必須展示實物與參照物的比例尺,如硬幣、A4紙等。主管部門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電商平臺和商家的檢查頻率和力度,嚴格審查商品信息和宣傳內容。

落實平臺責任,完善平臺機制。強化審覈機制,平臺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對商品圖文信息進行實時監測和智能審覈,同時增加人工審覈環節,提高審覈準確性。平臺建立商家信用評價體系,對存在“圖文遊戲”等違規行爲的商家進行扣分、降權、限流等處罰,嚴重的予以清退,設立消費者舉報通道。

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創新維權通道。通過媒體、社區等多種渠道,宣傳消費維權知識,提高消費者辨別“圖文遊戲”等消費陷阱的能力。建立便捷的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如設立專門的投訴熱線或在線投訴平臺,同時簡化維權流程,提高維權效率。

“可以爲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降低維權成本,如設立公益律師團隊爲消費者提供免費諮詢和代理服務。同時推動電商行業建立自律組織,制定行業規範和標準,引導商家誠信經營。對遵守規範的商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規商家在行業內通報批評。”劉國照說。

(文中網購消費者均爲化名)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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