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染色“變”黑羊!海口美蘭一羊肉攤獲罰13萬餘元

4月4日

記者從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

在經營過程中

因使用黑墨水將白羊

染色成黑羊以牟取利益

且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

海口美蘭吳亞妹羊肉攤點

被依法予以處罰款130300元

舉報事件

據介紹,2024年4月18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海口市美蘭區東門市場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海口美蘭吳亞妹羊肉攤點內,使用墨水塗抹白羊,現場共發現白羊共2只,現場稱重爲33.15公斤,以及60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調查情況

經執法人員調查瞭解,2024年4月18日2時,海口美蘭吳亞妹羊肉攤點在海口市美蘭區東門市場門口,向海口秀英吳某某白羊攤位的冷鏈車上購買5只白羊胴體,重量共計133公斤,單價爲52元/公斤,金額共計6916元,實際支付6919元。

當日3時左右,海口美蘭吳亞妹羊肉攤點使用墨水塗抹白羊表皮用以銷售,該行爲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此外,該攤位負責人稱,現場發現的無全生物可降解檢測報告的塑料袋,是其於2024年3月從上門推銷人員處購買了100個,用於贈送給客人用於盛裝羊肉,購買價格爲10元,截至被查處時還剩60個未使用。執法人員當場依法對上述使用墨水塗抹的白羊及塑料袋實施強制措施。

調查期間,執法人員圍繞海口美蘭吳亞妹羊肉攤點涉嫌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使用非食品原料製售食品的違法事實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確定其違法事實。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海口美蘭吳亞妹羊肉攤點在明知或應知黑墨水不能食用的情況下,仍使用黑墨水,即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到食品中的方式對羊肉表皮染色後進行銷售,若染色羊肉被食用,則會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重大風險,其行爲違反了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此外,該攤位發現的無全生物可降解檢測報告的塑料袋,經塑料製品檢出聚乙烯(PE)成分,系《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所規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其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行爲,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處理結果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海口美蘭吳亞妹羊肉攤點改正其違法行爲,沒收涉案羊肉30.05公斤、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60個;對使用非食品原料製售食品違法行爲罰款130000元,對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違法行爲罰款300元,合計罰款130300元。

記者: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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