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經辦理了機動車號牌卻不懸掛使用
反而用一張早已過期的臨時號牌
做“護身符”違法上路
1月13日
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交警支隊
在“礪劍2025”集中清查整治行動中
對2名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
上道路行駛的駕駛員給予行政處罰
交警支隊一大隊大隊長吳竣
在滬太支路開展交通執法工作時
發現一輛灰色小型麪包車違法停放在路邊
民警上前查看
該車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僅在前擋風玻璃內側
張貼了一張過期多日的臨時號牌
且後排座椅均被拆除
正當民警尋找駕駛員時
一男子從相鄰酒店大堂匆匆跑來
面對交警的詢問
男子矢口否認自己是駕駛員
只是受朋友委託前來挪車
爲進一步覈實情況
吳竣立即聯繫交警指揮中心
調閱公共視頻進行比對
發現昨夜今晨該車由兩名男子輪流駕駛
其中一名正是前來挪車的男子
在證據面前
違法駕駛員張某
最終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爲
並交代出了另一名違法駕駛員阮某
據張、阮二人交代
他們駕駛的這臺小型麪包車
早在一個多月前就申領了機動車號牌
但爲了逃避電子警察抓拍
自作聰明的二人
仍繼續使用半個月前就過期的臨時號牌
在路上行駛
將正式號牌放在車內後備箱
誰知這一“小聰明”
不僅沒能爲二人帶來“方便”
反而被交警識破
目前,駕駛員張某和阮某因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爲,被處以記9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同時,張某因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違法行爲,被處以500元罰款。
記者:解敏
特約通訊員: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