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定日縣發生6.8級地震,災情牽動人心。然而就在此時,也有個別人別有用心地用地震題材蹭熱度,編造虛假信息,製造恐慌,被警方處罰。
造謠大同9.6級地震
被行政拘留十日
據山西網警1月10日發佈消息稱,1月7日,有人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消息稱,“大同1月6日晚上12點發生了9.6級地震,最爲嚴重的是大同天鎮縣,受災最嚴重”。隨後,大同市防震減災中心很快發佈闢謠聲明,明確表示該地區並未發生所傳地震災情。警方已將發佈謠言者楊某江抓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楊某江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
記者通過查詢瞭解到,截至目前,全球有科學記錄以來震級最高的地震爲9.5級,於1960年發生在智利南部瓦爾迪維亞。許多網友也紛紛表示,造謠者“你知道9.6級地震意味着什麼嗎?那後果簡直不堪設想,人類或許會面臨巨大災難!”“知道9.6級地震有多厲害嗎!山崩地裂,地球都受不了。”
就在10日當天,中國地震臺網正式測定,1月10日20時31分,在山西臨汾市堯都區(北緯36.16度,東經111.23度)發生4.1級地震,震源深度20千米。地震發生以後,“山西臨汾地震”話題迅速登上多家網絡平臺熱搜榜首位,僅6小時,話題閱讀量高達2億,以及5.1萬討論量和14.2萬互動量。
就在網友們紛紛在網絡平臺上發表地震經歷,互相祝福平安之際,某網絡平臺網名爲“橘子皮炒橙子”和“大吉大利前排喫瓜”的用戶,則在評論裏發表“過段時間就到甘肅了,經驗之談了”“這地方三百多年就會來一次大的,兩次了”等言論,暗示將會有一場大地震發生,且將帶來巨大後果,讓一場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人員損傷的地震,在羣衆中又傳播起恐慌情緒。
網上“預測”地震災害
有網友信以爲真
除了編造謠言、製造恐慌情緒,有些別有用心的人,還會利用網友們對未知災難的關注度來引流漲粉,完全將科學拋之腦後。
記者調查發現,在山西臨汾地震發生後,某網絡平臺一位網名“潛者明智”的作者,1月11日凌晨3點發帖稱晚上7點多喫飯,和朋友談預測地震,就測7點40到凌晨中國是否有地震,級別都不差,完全正確。
記者翻閱其曾經評論,發現此作者,經常發表“可能發生大事”“新疆地震越來越近”“青海在劫難逃”等此類言論。此外,還有一位網名“明易”的作者,自稱能卜卦預測地震信息。
雖然這些帖子內容並沒有科學依據,但還是有一些網友關注,甚至有網友留言詢問“這次地震是偶爾還是持續這麼幾天”“老師,蘭州安全嗎?”“河南鄭州呢老師?”等留言。
網上發佈虛假信息
行爲人及平臺均需擔責
本應是災難面前“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卻有人挖空心思爲了博眼球,賺流量,去編造謠言,發佈虛假信息,此類行爲應當受到怎樣的懲處?網上可以發佈所謂的“預測”地震言論嗎?專家解讀↓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關於地震信息的預測,包括震級的發佈,我國有一個專門的法律叫防震減災法,防震減災法中明確規定,對地震的預測,除了是相關中期和長期的研究成果發表,或者相關學術交流之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向社會隨便散佈地震預測的意見,任何人不得在互聯網上發佈地震預測。
此外,專家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中,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也有明確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根據我們國家刑法和治安處罰法,分別對發佈這類信息有一個特殊規定: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爲,比如說傳播虛假的災情、疫情、險情、警情,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可以構成刑法中的所規定的傳播虛假信息罪,如果情節達不到刑事犯罪,治安管理處罰法中也有明確規定,依法要承擔行政處罰的相關責任。
除了發佈虛假信息者將受到法律嚴懲外,在流量誘惑面前,有人看到他人發佈的虛假消息,爲蹭流量編造虛假感受大肆傳播,還通過虛假標註IP地址僞裝,加劇大衆確信度。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根據別人發佈的虛假消息,自己去蹭流量、蹭熱點,發佈一些虛假的感受,引起社會的恐慌,評論數、點擊量達到了一定的數量,而且擴散極廣,並且標的IP地址也是發生地震的本地,增加了確信度,就有可能會造成社會恐慌和網絡信息傳播秩序混亂,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構成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爲。
如今,AI時代的到來,讓虛假信息的傳播方式發生了巨大改變。特別是AI生成圖片帶來的“有圖未必有真相”的複雜局面,又該如何應對?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這兩年,國家網信管理部門先後出臺了深度合成服務管理規定,還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規定。這兩個規定明確規定,不得用AI的方式或者深度合成的方式去炮製謠言,更不得把AI手段作爲傳播謠言的方式。這個責任不僅在行爲人,也就是使用AI者,同時在AI平臺的管理者。
除了行爲人,網絡平臺作爲信息傳播樞紐,在此過程中責任重大。其一舉一動關乎公衆知情權、社會秩序與網絡生態。如果因行爲人虛假傳播造成了社會恐慌,那麼平臺該如何擔責呢?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如果權威部門發佈了相關的闢謠信息之後,相關的謠言信息還在網上掛着,甚至在一輪一輪地產生流量,這個時候平臺的責任就比較大,按照網絡安全的規定,平臺沒有承擔起信息安全的安全保障義務,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遇到詐騙分子套路
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除了有人借地震災情等內容去編造虛假信息,非法獲取流量外,還有一些詐騙分子利用重大災害事件進行詐騙,務必要對此提高警惕。
來源:央廣網綜合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