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進行專項檢查,食品生產日期卻是2025年1月2日?近日,廣州一食品廠因虛標生產日期被立案調查。
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2024年12月26日,白雲區市場監管局開展春節前食品生產安全專項檢查。檢查期間,在某食品廠發現其員工正在對芒果乾外包裝標註生產日期“2025年1月2日”,比實際日期足足推遲7天。
該食品廠涉嫌生產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執法人員立即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並現場扣押涉案芒果乾成品近1000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食品生產企業,要牢固樹立食品安全意識,依法經營,守法經營,加強自律,堅決杜絕生產經營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
記者 李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