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剛奔現女孩被索要13140元戀愛罰金,更讓人意外的是……

惹網戀認識不到1個月的男友生氣後,

小夏被要求向對方支付13140元“戀愛罰金”。

這筆“戀愛罰金”能討回嗎?

近日,上海法院公開了此案。

姑娘被要求支付13140元戀愛罰金

2023年,小夏通過社交媒體結識了小何,不久後,二人發展成爲了男女朋友關係。

然而,小夏很快發現,這場通過互聯網結緣的戀愛,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麼美好。

成爲男女朋友不到1個月,在一場因瑣事產生的爭吵中,小夏就被小何要求,以向對方支付13140元的方式,安撫對方的情緒。

小何說:“這錢是罰款,有罰息。以後我犯錯了,你的罰款會退回,罰息按每日5.2%計算。我犯錯,返還且加倍,我不犯錯,罰息達到520元無條件返回。”

對於小何提出的“戀愛罰金”,小夏有些猶豫。她問對方:“如果我沒轉呢?”

小何說:“沒轉我就生氣,生氣就不服,我就要和你吵,轉錢就不吵了,錢能使我開心。”

在小何計算中,小夏每日能夠收益22.4元,23天后即可收到13140元和520元的總和,即13660元。小何說,這是他向小夏告白的一種方式。

在小何的一番勸說下,小夏向對方轉賬了13140元。

然而,23天尚未到,小何就又找到了理由,向小夏要錢。

15天后,小何告訴小夏,自己今日要支付員工工資,還差5萬塊錢。小夏經過一番思索後,還是將這筆錢借給了小何。不過,這一次,她主動提出,對方要向她出具借條。

1個月後,小何計算中的還款日期到了。小夏開始通過微信催促小何還款。然而,小何不僅不還款,甚至失聯了。

用金錢維繫感情不值得提倡

此時,小夏終於清醒了過來。她以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係爲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認爲,本案中所涉的兩筆款項,性質有所不同。

其中,13140元,是小夏惹小何生氣後,小何對小夏作出的“罰款”。小夏將這筆錢給小何,主要目的是安撫小何的情緒。因此,在這筆錢的問題上,小夏和小何之間缺乏借貸的合意,小夏以借貸關係爲由,主張返還這筆錢款,缺乏事實和依據。

但是,誠信、平等的婚戀觀,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將金錢作爲平復情感衝突、維繫雙方之間感情的手段,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提倡的健康婚戀關係相悖。法院綜合考慮到,在小何收到小夏轉賬後,當即表示願意加息返還的情況,認爲小何當時的意思表示明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因此,小何應當恪守承諾,將這筆錢返還給小夏。對於小夏要求小何返還1314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至於轉賬金額爲50000元的款項,法院認爲,該筆款項是小何因爲資金需求向小夏索要的借款,有《借條》爲證,雙方之間具有借款的合意,且據小夏給出的轉賬憑證,該筆款項確已實際交付。

如今,早已過了小何承諾的還款日期,但小何至今未將錢款歸還給小夏。小夏主張的返還本金及資金佔有損失的訴訟請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小何應於判決生效十日之內,返還小夏63140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文中所涉人名均爲化名)        

來源 | 新聞晨報周到上海APP 記者 張益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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