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包河區居民王女士遭遇冒充公檢法詐騙,被騙6.3萬元。
當天,王女士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某地公安局民警,稱王女士辦理的一張銀行卡幫助詐騙嫌疑人刷了兩百多萬流水,涉嫌洗錢。接着,對方稱要將電話轉給辦案機關,讓王女士配合處理,要是其不配合或者泄密,就要被判刑並罰款50萬元。
該“民警”告訴王女士,犯罪嫌疑人剛剛被抓獲,其名下賬號也已經被封停,需要王女士向一個指定賬戶轉賬,以證明清白。
從未經歷過這種情況的王女士,一下子慌了神,往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中轉賬了6萬元,轉賬成功後,對方仍要求王女士繼續轉賬3000元,發覺不對勁的王女士便到附近派出所求助。
瞭解情況後,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止付工作,爲王女士挽回損失。
合肥警方提醒
公檢法機關不會通過電話辦案,更不會通過微信、QQ等做筆錄,民警辦案一律面對面;公安機關不會索要受害者銀行卡密碼、驗證碼等重要個人信息;公檢法機關不存在安全賬戶或者覈查賬戶,更不會讓公民提現、轉賬、匯款。
若有關於電信網絡詐騙相關問題,請撥打合肥市反詐熱線96110諮詢,同時請下載“國家反詐中心”App能自查自檢,規避詐騙電話,免遭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