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人們更加註重生活質量,追求身體健康、形體美好,減肥已成爲不少人生活的一部分。一些商家瞄準這一需求,推出了減肥、燃脂產品。爲了產品功效,一些不法商家竟違規添加危害人體健康的違禁品。
案情簡介
被告人徐某某想賣減肥藥賺錢,遂通過微信從他人處購買減肥產品“櫻花so 果蔬壓片糖”和“SHOW 燃脂巧克力”,徐某某明知該減肥產品是不合格的三無產品,且喫後有副作用,仍通過微信對外銷售。後被告人楊某某、白某從被告人徐某某處購買上述減肥產品並對外銷售。經檢驗,“櫻花so 果蔬壓片糖”、“SHOW 燃脂巧克力”內均含有西布曲明藥物成分。
案件審理
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白某各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禁止被告人徐某某、楊某某、白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被告人徐某某支付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人民幣五萬二千三百七十四元;被告人楊某某支付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人民幣一千二百元。
法官說法
一切經營活動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進行,生產、銷售減肥藥需遵守《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等相關規定,不得違法生產、銷售含違禁成分的藥品,如西布曲明等,否則將面臨嚴厲處罰。
法官提醒經營者:要嚴格履行合法的生產、經營責任,對所銷售產品的來源嚴格把關,確保從正規、合法的途徑進貨,審慎查驗供應商的資質、購進產品的質量合格證等相關文件。
法官也提醒正在減肥或者準備減肥的你:一定要小心某些“神奇瘦身藥”、“減肥神藥”,理性選擇減肥產品,不要盲目相信一些誇大宣傳的減肥藥功效。購買減肥產品時,要選擇正規的醫院、藥店等場所,並仔細查看產品的成分、使用方法、禁忌等信息,避免從網絡上沒有資質的店鋪或者個人等非正規的渠道購買。
供稿|海州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