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發佈。
作爲規範住房租賃領域的重要制度,《條例》旨在規範住房租賃活動,維護住房租賃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穩定住房租賃關係,促進住房租賃市場高質量發展,推動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據悉,《條例》將於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的出臺無疑是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條例》是我國住房租賃市場高層級的法律保障與政策支撐,其以剛性制度爲市場行爲劃定“紅線”,又通過引導性與規範性明確行業發展的“軌道”,爲住房租賃市場的規範運行與健康成長築牢了制度根基。
中指研究院指數研究部總經理曹晶晶表示,《條例》的正式出臺,標誌着我國住房租賃市場進入了法治化、規範化的新階段。其通過規範租賃活動、約束住房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行爲、強化監督管理並嚴格責任追究等措施,將有力促進住房租賃市場高質量發展,推動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同時該《條例》的出臺也將對盤活存量資產以及培育住房租賃企業等發揮重要作用。
《條例》明確提出,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
爲多渠道擴充租賃住房供給,《條例》既鼓勵居民家庭將自有房源納入租賃市場,激活“社會存量”;也支持企業通過盤活改造老舊廠房、商業辦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方式拓展供給,壯大“市場增量”,形成“全民參與、多元供給”的租賃房源保障網。
更值得關注的是,《條例》明確鼓勵出租人與承租人依法建立穩定的住房租賃關係,並積極推動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長張波指出,我國已多次強調“租購併舉”的住房發展方向,此次從法制層面進一步明確,爲“租購併舉”住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保障。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祕書長趙慶祥表示,《條例》作爲首部專門性行政法規,系統整合了合同備案、資金監管、權益保障等多項制度,形成了“事前准入—事中監管—事後追責”的完整治理閉環。
趙慶祥分析,針對“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行爲,《條例》規定,“從事轉租經營的住房租賃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設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並向社會公示”,從根源上遏制金融化運營傾向。此外,建立租金調控“監測+引導”機制,《條例》規定“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住房租金監測機制,定期公佈本行政區域內不同區域、不同類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引導租金合理定價,保障承租人居住穩定性。
趙慶祥稱,《條例》首次以行政法規形式明確了住房租賃的社會公共服務定位,通過構建“穩租金、保權益、強監管”的制度框架,將租房從“市場自發行爲”升級爲“政府主導的民生工程”。例如,針對“押金難退”這一問題,《條例》規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住房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返還時間以及扣減押金的情形等事項。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
“租賃市場即將邁入機構化運營、品質化升級的全新階段。”張波表示,58安居客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重點城市租金房價比已攀升至2.17%,核心城市優質租賃資產的投資回報率更是接近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這一態勢正吸引大量長期資本持續入場。未來五年,那些能夠有效整合政策資源、優化融資結構並顯著提升運營效率的企業,將有望成爲市場的主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