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北京發佈住房公積金新政,進一步擴大提取公積金直付房租(以下簡稱“直付房租”)業務試點範圍。
政策優化後,不僅支持“按月直付”,“按季直付”也可辦。同時,擴大試點範圍,將試點住房出租機構(以下簡稱“試點單位”)運營的商品房房源覆蓋範圍擴展至全市,公租房試點項目增加至3個,試點房源總量由4萬套增加至33萬套。
對於新政出臺的背景及業務辦理相關問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了詳細解讀。
擴大“直付房租”業務試點範圍
7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業務試點範圍的通知》。
其中提出,優化提取措施。一是劃轉房租頻率增加“按季直付”。原政策已支持“按月直付”,優化後“按季直付”也可辦。即繳存人申請“直付房租”後,公積金中心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租金支付週期,對於月付合同,按月劃轉可提取的公積金至試點單位指定賬戶,用於支付當月房租;對於季付合同,按季劃轉可提取的公積金至試點單位指定賬戶,用於支付當季房租。
二是業務申請時間擴展至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有效期內。原政策需在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有效期內且起租日(含)前提出申請,優化後房屋租賃合同在備案有效期內的可提出申請,支持存量合同辦理,擴大業務覆蓋範圍。
同時,擴大試點範圍。將試點單位運營的商品房房源覆蓋範圍擴展至全市,公租房試點項目增加至3個,試點房源總量由4萬套增加至33萬套。
據介紹,此次新政還將擴大房源覆蓋範圍。試點單位增加至4家(新增北京自如住房租賃有限公司)。其中2家商品房租賃住房合作單位(北京信富住房租賃有限公司、北京自如住房租賃有限公司)的試點範圍爲其在全市運營的商品房房源;公租房試點項目在北辰福第項目、富力陽光美園項目的基礎上,增加燕保丁各莊家園項目。
官方詳解辦理過程相關問題
今年1月20日,北京發佈了《關於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通過創新租房提取業務模式,將繳存人可提取的公積金從其公積金賬戶直接劃轉至試點單位指定賬戶,用於支付房租,獲得了繳存人、住房出租機構的熱切關注與廣泛認可。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試點過程中關注到社會公衆對新政需求迫切,希望支持季付、存量合同辦理,擴大試點覆蓋範圍,爲讓更多繳存職工享受到“直付房租”政策紅利,公積金中心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擴大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業務試點範圍的通知》。
對於“直付房租”業務提取限額,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按月提取業務中,對於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採取月租金和公積金月繳存額雙限規則:若月租金>月繳存額,按月繳存額提取;若月繳存額>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其中,對於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不再採用雙限規則。對於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
按季提取業務中,對於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採取季度租金和公積金三個月繳存額雙限規則:若季度租金>三個月繳存額,按三個月繳存額提取;若三個月繳存額>季度租金,按季度租金提取。其中,對於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不再採用雙限規則。對於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
對於自動劃轉的公積金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差額部分如何支付,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差額部分由繳存人與試點單位自行協商支付。
對於租賃試點範圍住房,同一租賃備案合同已申請辦理公積金租房提取,是否可轉爲“直付房租”,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如已辦理其他類型公積金租房提取,事項尚未到期且還有提取額度的繳存人,可以申請辦理“直付房租”業務。在通過“北京公積金APP”申請“直付房租”事項的同時,原提取事項將自動終止;或至公積金中心櫃檯將原事項終止後,再申請辦理“直付房租”業務。再次申請的時間間隔應不小於最近一次支付對應的提取週期。
對於辦理了“直付房租”,如何查詢公積金劃轉信息,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爲確保繳存人及時瞭解“直付房租”公積金劃轉情況,公積金中心提供動賬主動提醒與多渠道查詢服務。繳存人可關注“北京公積金”公衆號。公積金中心將在“直付房租”資金劃轉當日,向繳存人推送相關支付信息。繳存人可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京通、北京公積金APP、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及櫃檯渠道,查詢公積金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另外,對於夫妻一方已辦理“直付房租”,配偶什麼時候能申請“因婚姻關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問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配偶辦理“因婚姻關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在起租日(含)後且公積金中心完成“直付房租”業務首期租金賬單支付後方可申請。公積金提取週期爲按月支付,約定提取日默認爲主申請人約定提取日,事項終止後無法再辦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