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稱妻子離家出走兩年多未盡夫妻義務,要求她每月付4800元扶養費

老張與徐阿姨是上海的一對老夫妻,兩人於上世紀70年代相識,1980年登記結婚,同年生育一女,攜手走過了四十餘年。

2023年10月,兩人分居。

2025年老張到法院起訴稱,自己身患重病、獨居無人照料,徐阿姨在其病重時離家出走,兩年多未盡夫妻扶養義務,要求徐阿姨按每月4800元標準,支付25.5個月扶養費共計12萬餘元。

面對起訴,徐阿姨十分委屈。她表示離家實屬無奈,自己長期遭受老張的暴力和精神虐待,無奈之下才選擇分居。而且她本身也患有多種疾病,每月退休金只有4100多元,經濟條件遠不如老張,根本無力支付這筆費用。

法院審理查明,老張每月退休金六千餘元,徐阿姨每月退休金四千餘元,老張收入明顯高於徐阿姨。老張的退休金已遠超上海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足以維持其日常基本生活,不屬於生活困難。

法院表示,認定扶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生活成本、被扶養人的實際生活需求、扶養人的經濟能力等因素。徐阿姨的退休金比老張低,自身身體不佳,不具備向老張支付扶養費的經濟能力。

最終,虹口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老張全部訴訟請求。

來源 | 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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