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休陪護假15天之後,卻發現自己的工作沒了。近日,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用人單位開除休完陪護假的職工被法院判決屬違法行爲,需支付賠償金。
2022年3月,胡軍(化名)入職某公司。當年10月29日,胡軍的妻子生育產子。當天,胡軍便通過微信向公司人事提出要休陪產假15天,並在釘釘上提交請假申請。然而,胡軍申請的陪護假被公司人事拒絕。
公司人事表示,按照公司的規定,公司的陪產假是10天,從生產的當天開始起算,並且“每個公司的情況是不同的”。雖然胡軍的陪護假申請並沒有獲得公司通過,但是他仍堅持“依法休陪產假”15天。
2023年11月,公司以胡軍不服從公司安排的工作派遣任務,未經公司允許私自曠工15天,觸犯了公司管理條例爲由,解除了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之後,公司不服仲裁結果,起訴至武昌區人民法院。
公司認爲,依據規章制度,員工請假須在釘釘填報《請假條》並提請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查,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凡是請假未被批准又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故胡軍擅自離崗回家休陪產假,屬於曠工。
由於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胡軍存在不服從公司安排工作任務的情形。法院對公司主張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不予採信。最終,法院判決因公司無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構成違法解除,應依法支付胡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2萬多元。判決作出後,公司未上訴,現案件已執行完畢。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