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公司虛構“宮廷祕方小藥丸”有治病療效,高價賣給數百位老年人涉案超2000萬元,多人被追責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發佈一批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濟南一起醫藥公司欺詐老年消費者案引發關注。

新黃河記者梳理案件信息瞭解到,某醫藥連鎖公司虛構“宮廷祕方小藥丸”,通過虛假宣傳將僅具調理作用的OTC藥品“固本延齡丸”吹成可治“三高”等疾病的“神藥”,高價向老人銷售,涉案金額高達2225萬餘元。

據案件信息,2020年11月,劉某某與樊某某共同出資成立山東某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醫藥公司)。經營期間,樊某某組織吳某某、王某某加盟成立分店,通過在電視臺投放老年用品廣告方式誘導老年人撥打電話獲取聯繫方式,隨後安排業務員冒充專業人員與老年人對接,寄送含有虛假中醫養生講座和虛構“宮廷祕方小藥丸”可治療多種疾病事實的評書機,誘導老年人收聽並深信產品的治療效果,最後用欺詐話術向老年人推銷僅具有強壯筋骨、改善虛勞及食慾不振等調理作用的OTC非處方藥品“固本延齡丸”,誤導老年人相信該藥品具備治療“三高”、心腦血管疾病等功效。

最終,進價僅幾十元的“固本延齡丸”被以高於進價4—5倍的價格售出。劉某某明知樊某某等人利用某醫藥公司資質實施欺詐銷售行爲,仍通過非正常渠道爲銷售人員辦理藥師資格證,並以公司名義收取欺詐貨款、採購“固本延齡丸”,以及組織藥品倉儲、發貨等環節。欺詐宣傳導致衆多老年消費者購買並服用“固本延齡丸”,甚至放棄正規治療,嚴重侵害老年消費者羣體的健康權和財產權。經鑑定,以欺詐方式售出的“固本延齡丸”的金額共計22250710元。

據悉,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樊某某、吳某某、王某某涉嫌詐騙罪刑事案件中發現本案線索,遂作爲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並公告,後於2024年2月27日向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濟南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濟南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爲,詐騙犯罪僅涉及部分特定的被害人,難以覆蓋數量衆多、地域分散的其他不特定消費羣體;同時,某醫藥公司、劉某某雖未構成犯罪,但成立民事共同侵權,應當依法追究相應的民事責任。2024年8月6日,濟南市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濟南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判令某醫藥公司、樊某某、劉某某連帶賠償以銷售金額爲基數的懲罰性賠償金,吳某某、王某某在其參與的銷售金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令各被告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濟南中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後,劉某某提出上訴。2026年3月9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在扣除刑事犯罪中有明確被害人(475人)銷售金額共計1419298元的基礎上,判令某醫藥公司與樊某某連帶承擔賠償金20831412元,劉某某、吳某某、王某某在各自責任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各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檢察機關方面表示,針對OTC非處方藥品虛假宣傳、欺詐銷售,侵害衆多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形,可對刑事案件中無法追究責任的違法行爲人,依法啓動民事公益訴訟程序,主張侵害不特定消費者的民事責任,以實現對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面保護。

來源:新黃河客戶端 記者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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