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守國道收“保護費”,男子敲詐貨車司機獲刑

近日,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以“舉報超載”爲名實施敲詐勒索的案件,傳遞出法院嚴懲違法犯罪,護航道路運輸秩序的立場。

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之間,被告人陸某多次蹲守在黑河地區龍鎮農場國道路段,以過往貨車超載、改裝爲由,惡意向交警部門撥打舉報電話,迫使貨車司機產生恐懼心理,從而向陸某交付“保車費”。陸某多次通過惡意舉報方式敲詐貨車司機,迫使多名被害人先後通過微信轉賬、煙盒藏錢等方式向陸某繳納“保車費”共計人民幣兩萬餘元。

2025年4月案發後,陸某將敲詐欠款全部返還,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陸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威脅手段,迫使被害司機繳納“保車費”,其行爲構成敲詐勒索罪,綜合考慮陸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全部退贓並取得諒解等從輕處罰情節,但考慮其多次敲詐勒索且有犯罪前科,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法官提示: 公民有權對大車超載等違法行爲向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進行實名或匿名舉報,舉報目的應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且未從中獲取非法利益。法律鼓勵公民依法舉報違法行爲,但堅決打擊以舉報爲名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行爲。希望廣大貨運從業者依法合規經營,遇到不法侵害時,第一時間尋求法律保護,切勿因一時妥協而助長犯罪氣焰。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衝 通訊員 郭旋 夏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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