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看似普通的珠寶店,爲何在一年內9次申請執行公證債權文書?浙江省樂清市檢察院近期運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成功揭開一起“黃金分期購買”騙局,以穿透式審查精準認定違法放貸行爲,並依法提請抗訴1件,制發再審檢察建議4件、檢察建議7件,移送違法犯罪線索並追究刑事責任1人。
2024年夏天,因徵信不佳無法從銀行貸款的小張爲資金週轉急得焦頭爛額。“有個專門做黃金分期購買的珠寶店,不看徵信,零利息,買了黃金後還能直接變現!”在朋友的建議下,小張來到這家珠寶店。“推薦您買這個黃金手鐲,總價3萬元,不用利息,每期只需還幾千塊,籤個合同就能拿走。”經店員推薦,小張拿着價格比市場價高出30%的黃金手鐲簽了合同和還款承諾書。
“您急用錢的話,隔壁就有黃金回收店。”在店員的暗示下,小張走進回收店換了2萬多元離開。但好景不長,數月後,因未按期還款,小張收到了法院的強制執行通知書。此前簽署的還款承諾書,經公證後,成爲對方“維權”的依據。
2025年4月,最高檢在全國部署開展涉民事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監督活動,樂清市檢察院檢察官將目光投向存在監督空白的公證債權文書執行領域,通過構建虛假公證債權文書法律監督模型,在海量執行案件數據比對中,發現某珠寶店在一年內申請執行公證債權文書案件量達9件,存在明顯異常。
檢察官立即調閱該店鋪案涉所有執行卷宗。表面上看,這些都是簡單的買賣合同糾紛,公證文書齊全,債權債務關係清晰,執行確有依據。但真相確實如此嗎?
隨後,檢察官根據珠寶店賬戶流水梳理出受害者名單,逐一開展談話覈實。受害者證實,其購買黃金的真實目的是借款,珠寶店工作人員對此知情。
經查,該珠寶店店主戴某,通過向客戶分期出售虛增售價的黃金和手機,以買賣之名,行融資之實,至少向46人放貸110萬餘元,年化實際利率爲43%至335%不等,並試圖通過公證債權文書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來實現其收取高額非法利益的目的。
面對這一嚴重擾亂金融秩序、侵害羣衆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爲,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打出了一套刑民協同的監督“組合拳”。
在民事檢察方面,檢察機關協同法院召開專題協調會,精準認定雙方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原審判決認定案涉買賣合同關係依法成立不當,就該店涉及其中的1起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請溫州市檢察院提出抗訴,並就其他案件制發再審檢察建議4件。同時,爲打擊該店違法申請公證債權文書執行的行爲,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7件,均獲採納。
在刑事檢察方面,檢察機關於2025年4月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同年8月,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將該案移送樂清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10月,樂清市檢察院對戴某依法提起公訴。2026年1月29日,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7萬元。
通訊員:陸怡潔 邵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