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破獲一起肇事逃逸案件,肇事駕駛人李某因肇事逃逸且未取得駕駛證,被依法處罰。
10月26日下午3時許,122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金城路與西外環路口西發生一起撞護欄事故。報警人侯某表示自己爲肇事駕駛人,但言辭含糊,存在“頂包”嫌疑。民警隨即展開調查,發現事故真正的肇事者是李某。原來,事故發生後,李某撥打電話讓侯某頂包,自己則乘出租車悄悄離開現場。經過詢問,李某面對證據最終承認了肇事逃逸的行爲。
進一步調查發現,李某並非初犯。就在半個多月前的10月8日,李某曾在玲瓏路與中央隔離護欄相撞,事後未報警便逃逸。民警通過調查分析,鎖定李某爲肇事駕駛人,並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原來,李某自2018年因酒駕被吊銷駕駛證後,一直未重新取得駕駛證。
最終,李某再次因逃逸未構成犯罪、未取得駕駛證等違法行爲,被依法處以罰款、行政拘留。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撞毀護欄後駕車離去也是逃逸
終究逃不過法律的追責!
來源 丨大小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