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爲燒幾張紙是小事,
沒想到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11月11日
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
巡迴審判謝某失火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謝某犯失火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這起案件源於一次看似尋常的祭祀活動。
今年3月25日,謝某在教字埡鎮“太太山”祭拜後,未等紙錢完全燃盡便匆匆離去。微弱的餘燼在風中復燃,迅速吞噬枯草,演變成一場難以控制的森林大火。
鑑定顯示,此次火災造成的生態效益損失約46.4萬元,植被恢復需投入約115萬元,耗時4年栽種撫育4萬餘株樹木。
8月,永定區人民檢察院以失火罪對謝某提起公訴,並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生態環境損失賠償、生態修復及公開道歉的法律責任。
庭審中,火災現場視頻、照片及鑑定報告等證據逐一呈現。面對證據,謝某雙手掩面、聲音哽咽:“我以爲燒幾張紙是小事,沒想到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經兩個小時審理,法院當庭宣判刑事部分:謝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擇期宣判。
來源:法制網,中國應急管理報社融媒體工作部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