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女子打賞主播花費百萬……入職1年轉走公司560餘萬元,獲刑12年半

近年來,情緒價值一詞走紅,“爲情緒價值買單”成爲許多人的消費觀念,但也有人因此走入歧途。因婚姻破裂、家庭關係疏離,孤獨的她,試圖通過虛擬網絡和線下消費來填補情感缺口。面對持續高額的支出,身爲財務人員的她竟將手伸向公司賬戶。

日前,經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決周某的行爲構成盜竊罪、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1萬元。 

轉移公司資金支撐高消費

2024年12月,公安機關接到某汽車設計公司老闆顧先生報案稱,公司在支付貨款時發現多筆大額的公司轉私人賬戶的轉賬記錄,總金額達數百萬元。公司唯一的財務人員——負責支付對外貨款和員工工資的周某,既沒有上班,也不接電話。顧先生盤賬後發現,一些異常轉賬轉給了公司三個老員工魏某、樊某、丁某。經向魏某等三人瞭解,三人表示是周某稱“公司要發工資,需先將公司對公賬戶內的錢款轉入他們三人的賬戶,再轉給周某”,並提供了聊天記錄和轉賬明細。同月,公安機關將周某抓獲,周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44歲的周某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但自從母親去世後,一切都變了。周某父親說,2012年左右,周某母親患病去世。周某的丈夫黃某多次提起,周某經常一人喃喃自語,一直沒辦法從母親去世的陰影中走出來,還染上吸菸酗酒的惡習。周某父親發現,周某開始服用多種抗抑鬱藥和安眠藥。因周某情緒不佳,易哭泣、煩躁、晚上睡不着,有輕生念頭,黃某曾帶周某去精神衛生中心治療,但病情一直反覆。2023年,二人離了婚。在這些因素的刺激下,她開始不斷高消費,沒錢就借高利貸,還找父親將房子抵押借款。但即便如此,也支撐不了周某的開銷。 

2023年12月,周某進入某汽車設計公司擔任財務人員,負責公司賬戶的錢款轉賬、對賬、開票等工作。2024年4月,由於公司通過靈活用工平臺向有勞務合作的第三方非正式員工發放報酬,公司老闆顧先生授權周某通過公司賬戶向靈活用工平臺轉賬40餘萬元。在此過程中,周某趁機從用工平臺轉出5萬餘元到自己賬戶。由於沒人發現此事,周某愈發大膽。她想到,只要顧先生離開辦公室,自己就可以偷偷把公司的錢轉到自己賬戶。 

由於和顧先生在同一間辦公室,周某能輕易看到顧先生放置密鑰設備的位置。周某暗自記下密碼,每隔幾天,就盜用密鑰設備,從公司賬戶轉錢給自己。 

在犯罪泥潭中越陷越深      

剛開始,周某把錢都花在了打賞主播上。據周某交代,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丈夫產生嫌隙後,她開始寄情於看直播,陸續通過直播打賞花費了100餘萬元。丈夫得知此事後,和她發生了爭吵,這成爲二人離婚的原因之一。離婚後,周某獨自一人住在出租屋。爲排解孤獨和抑鬱,她更加肆無忌憚地看直播、給主播打賞。

2024年10月,周某在網上閒聊時,聽網友說起刷禮物還不如直接去男模場(本案中指有償提供男性陪唱的KTV)玩,並推薦了一家。周某嘗試了一次後感受到情緒價值。“裏面的男模每天聯繫我,和我聊天,還每天來接我去場子裏。因爲感受到了快樂,之後我基本上天天都要去。” 

隨着周某的開銷與日俱增,她從公司賬上轉出的錢也越來越多。“我知道早晚會被發現,但就是忍不住,那些男模會一直哄我開心,我也很享受這種情緒價值。”直到2024年12月,周某被民警抓獲。 

據周某交代,其轉賬方式有兩種。一是顧先生將密鑰設備交給周某,授權她通過靈活用工平臺給有勞務合作的第三方非正式員工發放報酬。爲防止出現錯誤,顧先生會要求她多轉些錢。而周某待公司支付報酬後,將剩餘款項轉入私人賬戶。二是周某盜用顧先生的密鑰設備,直接從公司賬戶轉錢到周某個人賬戶。在此過程中,周某既直接通過靈活用工平臺轉錢,也欺騙公司其他員工提供賬戶,再以各種理由讓員工把錢轉入自己賬戶,以此避免公司發現大額錢款頻繁轉入同一賬戶的異常交易行爲。

如此,周某一共從公司賬戶轉出560餘萬元爲己所用。 

涉兩罪獲刑十二年半      

今年7月,案件被移送寶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審查認爲,周某利用管理靈活用工平臺轉賬資金的職務便利,擅自轉移公司款項,侵佔公司資金20餘萬元,其行爲涉嫌職務侵佔罪。

周某盜用顧先生的密鑰設備轉移資金的行爲又該如何認定?對此,檢察官圍繞公司轉賬的具體流程及密鑰設備的作用向顧先生、周某詳細詢問。檢察官瞭解到,顧先生掌握的密鑰設備是處理公司錢款的關鍵,而周某對公司賬戶上的錢並無職務上的主管、管理、經手等權限。因此,應當認定周某盜竊密鑰設備進而利用密鑰竊取錢款的行爲構成盜竊罪。 

此外,檢察官通過轉賬記錄發現,周某擅自轉移的前5筆錢款是在顧先生授權下將多餘錢款轉移,其後60多次的轉賬行爲皆爲通過盜竊密鑰設備的方式完成。經查,周某盜竊行爲所涉及錢款共計達到540餘萬元。 

今年8月,寶山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職務侵佔罪,對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發現案涉汽車設計公司在財務管理、權限控制、風險防範等環節存在漏洞。爲此,檢察機關結合公司財務管理風險點,向該公司建議:建立分級資金管理制度,完善財務對賬機制;實施權限分級與分離,避免“一人通辦”情況;注重動態權限管理,密鑰設備分級保管、密碼定期更換;加強法律培訓,提升公司人員的法律知識素養和職業道德素養。

來源 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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