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錢到位,就能進名校 ”?短短4個月,男子捲走家長300多萬,獲刑11年

“花250萬元,

只要過本科線,

就能保錄名校王牌專業!”

“再追加50萬,

穩進211大學!”

張某本想讓女兒在學業上“更進一步”,卻不料掉入了詐騙陷阱。日前,上海長寧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以“託關係辦入學”爲名的詐騙案。

時間回到2023年10月,正被債務纏身的吳某在一次日常聚餐中,無意間聽到朋友李某正在打電話。看李某情緒比較激動,吳某出於好奇上前詢問,原來是李某的朋友張某正爲孩子升學一事發愁。張某想讓女兒上金融類的名牌大學,但以孩子現在的成績有些困難,他希望能通過“找關係”實現這個目標。

這筆送上門的“生意”,讓吳某看到了“解套”的曙光。他當即向李某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有門路能辦成此事,且“關係靠譜,沒有問題”。在李某以往的印象中,吳某經營着一家供應鏈公司,人脈資源比較豐富,便相信了他的話。很快,在李某的牽線下,三人見了面。席間,吳某誇下海口,聲稱只要張某女兒高考分數過本科線,他就能保證其入讀心儀學校的王牌專業,但需要250萬元“打點費”,且必須3天內付清。爲打消顧慮,吳某還承諾“如果最後沒有辦成,我把所有費用全額退給你。”對此,李某也爲他做了擔保。有了“全額退款”的保證和朋友的“加持”,張某放下戒備,緊急籌了一筆錢。幾天後,張某來到吳某公司,簽署了一份《學生推薦入學諮詢服務協議》,隨後轉賬給吳某250萬元。

吳某拿到錢以後,便讓張某靜候佳音。之後張某偶爾詢問事情進展,吳某均表示“在順利進行中”。2024年1月,吳某主動聯繫張某,又拋出了一個“升級方案”——再追加50萬元,只要孩子高考分數不低於綜評入圍分數線,就能保證進入某金融類211重點大學,原協議繼續有效。

儘管心有疑慮,但在吳某的反覆保證下,張某再次動搖了,又轉賬50萬元並簽訂了補充協議。吳某還給了明確期限,承諾3月會給確切迴音。然而到了約定時間,張某卻遲遲沒收到回覆。且每當詢問起進展,吳某都以“在開會”“出差中”“身體不適”等藉口搪塞拖延。期間張某也曾上門質詢,僅得到“正常推進”的敷衍應對。

直到高考結束後填報志願時,吳某仍指導張某將協議高校填爲一、二志願。經過前段時間的接觸,張某已察覺吳某不靠譜,於是他並未聽從其建議,而是按照女兒的實際情況填寫了志願。最終,張某女兒通過正規流程被一所二本院校錄取。至此,張某徹底醒悟,吳某壓根沒有幫忙,他只是爲了騙錢。在多次討要錢款未果,僅在李某的協調下歸還20萬元後,他最終選擇報警。

到案後,吳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他坦白,自己根本沒有能力幫助他人辦理入學,也沒有實際去做過幫張某女兒入學的事,騙來的錢款都被用於償還債務及個人消費。

長寧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爲,吳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5年7月,經長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最終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檢察機關在此提醒,切勿相信任何“有門路”“走關係入學”的謊言,凡涉及入學事宜,請務必通過官方公佈的正規渠道辦理,以免落入詐騙陷阱,在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同時,又耽誤孩子的正常入學。(文中人名均爲化名)

來源 | 通訊員 王奕穎 新聞晨報 記者 葉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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