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冬天浸冷水、做錯題就打,一“虎爸”長期對兒子實施家暴!法院出手

15年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正式成立。10月23日,浦東法院舉行少年審判15週年主題活動,回顧總結經驗與成果,探討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創新發展之路。

據統計,2010年9月至2025年8月,浦東法院累計受理各類涉未成年人案件28289件,其中,民事案件佔比74.3%、刑事案件佔比8.1%、行政案件佔比1.4%。這些案件中,既有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追責怠於履責主體的“硬舉措”,也有以家庭教育指導、心理疏導等柔性干預爲特色的“暖實踐。

上海浦東居民楊某軍與妻子曹某離婚後,兒子楊某某由楊某軍撫養。然而,楊某軍長期以“重磅刺激”爲名對兒子實施家暴,包括大冬天浸冷水、毆打致其骨折等。曹某曾多次勸阻,但沒有效果。

2024年6月14日晚至15日凌晨,楊某軍因楊某某作業錯題,持電線抽打、啞鈴負重片砸擊其身體,致楊某某多處挫傷滲血,楊某某逃至鄰居家並報警。

6月16日週日中午,浦東法院接到區婦聯通知:楊某軍雖承認家暴,卻以自己有撫養權爲由,拒絕放楊某某離開,孩子面臨二次傷害。浦東法院立即啓動應急機制趕赴現場,同時聯繫在浦東36個街鎮均設有社工點的中致社派出街鎮社工,與婦聯、派出所等開展聯席會議。

面對楊某軍“撫養權歸我”的強硬態度,法院明確楊某某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條件,依據多方聯動原則,推動各方快速達成“優先制發保護令”共識。

當日雖爲休息日,法院啓動立審執綠色通道,聯合公益律師1小時內完成立案。15時許,浦東法院法官在派出所聽證,依託派出所、醫院固定的證據,認定申請合法。16時,法官宣讀裁定:禁止楊某軍家暴,楊某某暫隨曹某生活;17時電子送達,民警護送母子回家;18時,派出所、婦聯反饋隱患排除。

案件裁定後,中致社街鎮社工並未退場,而是聯動法院和所在街鎮, 爲楊某某開展社會觀護,提供心理疏導。後續曹某提起撫養權變更訴訟, 法院結合中致社社工的家事調查情況,充分考量楊某某成長需求,支持變更撫養權。目前楊某某已隨曹某共同生活。

浦東法院介紹,這次事件能在8小時內迅速解決,離不開各方力量參與的未成年人“1+36+N”機制建設。爲此,浦東法院與檢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共青團區委、婦聯共同發起成立“春天的蒲公英”未成年人守護聯盟。今後將通過七大協同行動機制,整合保護資源,構建“政府保障、社會支持、司法護航、專業服務”的全方位、多層次、閉環式的未成年人保護網絡。

來源 | 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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