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職半年,竟侵吞公司137萬餘元!只因……

有一名男子

在一家公司上班沒多久

就利用職務之便

動起了歪心思......

2020年年底,翟某在一家公司入職,擔任公司的債權部主管,負責催收公司客戶的分期貨款以及公司債權車的執行。公司客戶的購車款很多是經過翟某交給公司的。

犯罪嫌疑人翟某:“60%的資金都轉到我這裏,40%的資金轉到財務或者銷售員。”

除了上班之外,翟某還經營了一家小飯館,但卻總是入不敷出。一看,大筆資金通過自己轉入了公司賬戶,這讓剛剛入職半年的他動了歪心思。

陝西西鹹新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王於凱:“被告人翟某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通過收入不入賬,截留收入的方式將公司的財產佔爲己有。”

犯罪嫌疑人翟某:“我是從2021年6月份開始的,一直持續到2023年底。”

這段時間裏,翟某在催收的客戶購車款高達七百多萬元,可並沒有按照公司要求及時把錢轉入公司賬戶。

犯罪嫌疑人翟某: “因爲我個人家庭負擔,再就是在外面做一點生意,有時候需要資金投入......”

公訴人:“那你一共收了多少客戶的錢,沒有及時交給公司。”

犯罪嫌疑人翟某:“44個客戶,總額大概是一百三十多萬。”

東窗事發之後,被傳喚到公安機關的翟某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10月16日,西鹹新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對翟某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在庭審中,經過法官、檢察官耐心細緻的釋法明理,翟某深刻認識到了自身錯誤。

鑑於翟某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賠償並取得了被害單位的諒解,法院當庭做出了宣判。

法官:“被告人翟某犯職務侵佔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來源:陝西民生熱線

記者:李力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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