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申請獲批,他送了母親最後一程

“以後我會努力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請檢察官放心。”近日,山西省垣曲縣檢察院駐該縣看守所檢察官對寧某進行回訪,他一改之前垂頭喪氣的模樣,堅定地說。

今年1月,寧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判決生效後,寧某被交付至垣曲縣看守所服刑。服刑期間,寧某的母親不幸去世。寧某向看守所提出申請,希望能回家參加葬禮,處理喪葬後事。

爲全面掌握寧某的情況,駐所檢察官調取了寧某的案卷及收押期間的卷宗資料,對其申請回家事由的真實性進行調查。經過分析研判,駐所檢察官認爲,寧某的判決刑期較短,在服刑期間遵守規定、無不良表現,其申請回家爲母親處理後事符合法律規定,也是人之常情,應當批准。隨後,該院向縣看守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批准寧某的申請。

垣曲縣看守所及時採納檢察建議,批准了寧某的申請。寧某處理完母親的後事,於當日晚上返回看守所繼續服刑。

爲積極推動拘役罪犯“回家權”的落地落實,讓拘役罪犯依法行使“回家權”得到行之有效的保障,今年5月,垣曲縣檢察院與該縣公安局聯合制定《關於執行拘役罪犯回家規定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拘役罪犯可以行使“回家權”的情形、條件、程序、審批流程、風險防控等內容,規範拘役罪犯“回家”工作。

來源:檢察日報·檢察新聞版

作者:吳楊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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