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可代辦?大慶8位市民被騙,法院判了

不符合辦理條件,也彆着急,我有“門路”,認識了大領導,只要你把保費交給我,我就保證想辦法給你辦好。

天下哪有免費的午餐?然而,8位沒有退休金的大慶市居民,卻想在晚年獲得一份退休保障,便將辛苦積攢的血汗錢交給了這位“大能人”,最終卻化爲了泡影……

近日,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代辦養老保險侵犯老人權益的養老詐騙案件,與前罪並罰,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趙某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五萬元。

誘餌:一紙承諾保障背後的謊言

60多歲的被告人趙某,她能說會道,時常憑着自己三寸不爛之舌,騙取一些老年人的信任。孟某就是其中一位,2020年4月,其通過姐姐介紹認識了趙某。趙某謊稱只要交6萬元就可辦理退休手續。在趙某一頓忽悠下,孟某信以爲真,並通過微信轉款方式支付了6萬元。

之後,因遲遲未辦理,孟某便多次聯繫趙某,但她總以疫情原因推脫。爲獲取孟某再次信任,2021年11月,趙某約孟某見面,簽了一份“某電力公司一分公司”的國企勞動合同。合同簽完後,退休也仍未辦下來。後經過打聽,孟某才知悉趙某已被外市公安抓獲歸案。

無獨有偶,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趙某虛構能夠通過關係爲他人辦理退休養老保險,並僞造虛假國有企業勞動合同,通過中間人劉某或直接騙取的方式,詐騙8名被害人好處費76萬元,其中趙某違法所得40.5萬元。

法院:前後兩罪並罰後獲刑17年

經偵查,2024年7月,被告人趙某從省女子監獄解回大慶,並於當日刑事拘留。此前已被外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面對指控,被告人趙某辯稱其並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款的主觀目的,但根據被害人高某、曹某等人的陳述、證人林某、劉某、王某等人的證言以及銀行及微信轉款明細等證據,法院認定趙某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爲。

高新區法院審理認爲,趙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構成詐騙罪。鑑於趙某在判決宣告後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漏罪,應對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數罪併罰。

據此,法院根據犯罪事實、情節、性質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以詐騙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與前罪詐騙罪的判處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五萬元;責令被告人趙某退賠各被害人損失共計人民幣48萬元。

說法:警惕養老套路的花樣騙局

本案是以代辦“養老保險”爲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該類犯罪主要表現爲謊稱認識社保局領導或者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可以代辦“提前退休”“養老保險”等,以此騙取老年人保險費、好處費等。對被告人判處合併執行17年徒刑,體現了高新法院堅持從嚴打擊養老詐騙犯罪態度,全力爲老年人營造更安全、更舒心的養老環境。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符合我國國情,保障社會保險制度健康持續發展和實現“老有所養”的重要制度。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瞭解相關政策規定,以有關係代辦、違規辦理“養老保險”爲名,對老年人實施詐騙犯罪。

本案中,被害人本應通過當地人社部門諮詢瞭解相關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政策條件,但其認爲“找關係”更加順利和省錢,將保險費交由被告人代辦,最終導致錢款被騙的後果。

關於養老詐騙問題不容小覷!在此提醒廣大羣衆,尤其老人, 在辦理養老、醫療保險時,應通過相關部門、網站、社區、村委會等了解國家和當地政策規定,到相關部門按照程序依規辦理;要警惕“養老套路”背後的花樣騙局,不要輕易相信他人能代辦養老保險而把費用交給他人,防止“假保障 真誘餌”再現,避免老人財產受損而讓老人晚年生活不保,需守好老年人的“錢袋子”。

來源:大慶高新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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