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命啦!”他竟在快車道埋頭換胎!

2025年3月19日,京臺高速福建南平段。交警巡邏時發現一輛小汽車停在快車道,兩名男子正在埋頭換輪胎,後方二三十米處則放了一個黑色行李箱,不僅距離不夠,還緊靠着中央隔離牆,絲毫起不到警示作用。

交警大喊着責令二人轉移到安全地帶,並做好現場安全布控,協助其將其輪胎換好,隨後將其帶往交警隊進行處置。

原來,駕駛人姜某駕車行駛時,用來導航的手機從支架上掉落在油門踏板旁,姜某試圖用腳勾出來,結果誤踩油門導致車輛跑偏撞上中央隔離牆,造成左前輪爆胎。可姜某並未第一時間報警,也未撤離到安全地帶,反而是不顧危險留在快車道埋頭換胎。

交警提醒:車輛在高速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應當立即“車靠邊、設警示、人撤離、即報警”。即在車輛還能移動時,立即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向右靠邊停車(若車輛無法移動則省略靠邊停車這一點),並在後方150米(夜間、冰雪雨霧及沙塵等惡劣天氣時加大到200米)處擺放警告標誌,所有人員則應立即轉移到護欄外,隨後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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