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長安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佈一則《關於撤銷學歷的公告》:周某,女,2015年9月考入我校建築與土木工程專業學習。
經學校學位論文作假有關調查程序及2025年1月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議,認定周某的碩士學位論文存在“剽竊文字表述”作假行爲,決定撤銷周某碩士學位,並註銷其學位證書。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長安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爲處理實施細則》第十條、《長安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周某碩士學歷,註銷其學歷(畢業)證書。
1月10日,長安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佈一則《關於撤銷學歷的公告》:周某,女,2015年9月考入我校建築與土木工程專業學習。
經學校學位論文作假有關調查程序及2025年1月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議,認定周某的碩士學位論文存在“剽竊文字表述”作假行爲,決定撤銷周某碩士學位,並註銷其學位證書。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長安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爲處理實施細則》第十條、《長安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周某碩士學歷,註銷其學歷(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