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賺快錢,19歲的高某加入了“跑分”團伙,不承想,第二單“業務”就因反詐意識強的卡主發現端倪報警面臨“夭折”。不甘心失敗的他追到派出所,試圖當着警察的面上演“騙中騙”,拿回贓款,最終還是落入法網。近日,經江蘇省漣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及詐騙罪,數罪併罰判處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4萬元。
“客服”主動幫忙“刷流水”
35歲的劉老闆在漣水老家經營了一個拖鞋加工小作坊,因設備陳舊跟不上市場需求,打算購置新設備,手頭缺錢的他想到了貸款。2024年6月,劉老闆通過某網貸平臺申請貸款並填寫了資料,幾個小時後就接到了自稱是某銀行客服的電話,讓劉老闆添加其企業微信。
“我們的產品是純信用流水貸款,不查徵信,快速放款,放款成功後會收取5%的手續費。”對“客服”提出的條件,劉老闆表示接受。“客服”又讓劉老闆把身份證和銀行卡的流水拍照發給他。在劉老闆按照要求發送後,“客服”稱劉老闆的銀行流水不滿足放款條件,但他們可以指派線下業務員到劉老闆銀行卡的開卡地幫其“刷流水”。
6月16日,劉老闆按照“客服”的指引,帶着銀行卡與“線下業務員”高某在商場會面。高某覈對劉老闆身份信息後,與其簽訂了墊資協議,協議寫明:因劉老闆有效流水不足,無法及時放款。經協商一致,其向某銀行申請墊資,用於包裝有效流水達到放款目的。劉老闆不得隨意侵佔銀行的墊資款項,收到墊資款後,其需取出現金如數交給銀行委派的業務員。
協議簽完後,“客服”就安排打款。不到一小時,劉老闆的銀行卡收到了14萬元。高某催促劉老闆儘快到商場隔壁的銀行預約取出款項,並告訴他如何應對銀行工作人員的詢問。聽到這,劉老闆突然想起自己看過的反詐宣傳單,擔心對方利用自己的銀行卡洗錢,準備諮詢一下警察。看到劉老闆走向商場旁邊的警亭,高某嚇得躲了起來。因在警亭沒找到警察,回頭又發現高某不見了,劉老闆當即撥打了110報警。
案發前已幫上線
轉移5萬元違法所得
民警到達現場後,聽了劉老闆的陳述,懷疑卡內的14萬元可能是不法資金。爲保障資金安全,民警讓劉老闆先將錢取出,後將劉老闆帶至派出所做筆錄。
遠遠躲起來的高某見狀立即向上線彙報了此事。“如果不把錢要回來,你的視頻就會出現在派出所。”聽了上線的話,高某心生恐懼,只好硬着頭皮追了上去。
到了派出所,高某迫不及待地解釋:“我是幫劉老闆辦理貸款的業務員,劉老闆取出的14萬元是我們公司的錢,我們還簽訂了協議。”說完,高某從身上拿出了墊資協議。在民警查證過程中,高某的內心防線逐漸崩潰,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
原來,2005年出生的高某,初中畢業後就四處打工。2024年5月,其偶然間刷到了一個教人快速賺錢的短視頻——幫人取現,獲利是取現金額的2%。聯繫視頻博主後,高某被拉進了一個“接單羣”,結識了上線。上線讓高某手持身份證錄製一段視頻,內容爲“我自願帶卡主去取款,如果我取款沒有給上家,就將該視頻郵寄至派出所舉報本人的違法犯罪行爲”。面臨着網貸和高利貸壓力的高某照做後,將視頻發給了上線。
據悉,高某上線所在的團隊冒充某知名銀行,利用網貸人員急需貸款的心理,以幫助“刷流水”爲由,誘騙他們提供銀行卡,再利用銀行卡接收、轉移贓款。高某在其中主要負責監督卡主取現,再將現金存入上線指定的賬戶中。案發前,他已在河南幫助上線成功轉移了5萬元違法所得。
爲了查清資金來源,民警根據轉賬記錄聯繫到了家住四川的轉賬人易某。直到接到民警的核實電話,易某才知道自己遭遇了投資理財類詐騙。易某被騙的71萬餘元按照對方要求轉向了7個賬戶,其中14萬元轉到了劉老闆的賬戶。
一罪還是數罪?
9月4日,公安機關以高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移送漣水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爲,高某幫助上線在河南省轉移5萬元贓款的事實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準備利用劉老闆的銀行卡轉移犯罪所得14萬元時,因還未取現就被識破,劉老闆取出款項帶至派出所時已實際佔有該筆資金,高某配合上線繼續虛構事實,欺騙劉老闆和民警,涉嫌詐騙罪。
“僅認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不足以評價其全部行爲。高某在派出所的行爲,系已經着手實行詐騙,涉嫌詐騙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另外,雖然高某主動到派出所,但不是爲了如實供述接受司法機關的處理,不能認定爲自首。”承辦檢察官介紹。
9月18日,漣水縣檢察院以高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及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並根據其涉嫌詐騙罪未遂的情況,依法提出了減輕處罰的量刑建議。
同年12月,法院經審理作出如上判決。判決生效後,案涉的14萬元已被依法發還給了易某。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高某上線等人進一步追查中。
作者:管瑩 高智慧 衡亭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