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者首次滑單板就上中級道,撞斷別人腳踝還上網嘚瑟!法院判了

冬日到來,滑雪場成爲很多人必去的打卡地。對於初學者來說,滑雪要量力而行,逞一時之能可能會引發悲劇。 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審結了一起因“越級”滑雪失控而引發的案件。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滑雪初學者賠償被撞者醫療費等損失共計9萬餘元。

被初學者撞斷腳踝

傷者起訴索賠近20萬元

在一次滑雪中,邱某在中級雪道上踩單板慢速滑行,突然聽到後方傳來“啊——”的叫聲。依據滑雪經驗,邱某立馬用雙手扶地保持靜止穩定。

不料,邱某仍被高速衝下來的許某撞傷。事發後,雪場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將邱某送至雪場醫療室,後送至醫院進行診療,診斷結果是右腳踝關節骨折許某支付了全部檢查費用。當邱某要求再到其他醫院作進一步檢查診治後,許某不願一同前往,但表示會對後續治療、賠償負責任。後邱某多次到醫院複診,全休4個月。在休假期間,邱某發現許某將撞傷自己的視頻擅自發布在網上

邱某認爲,自己是一名資深滑雪愛好者,具有上千公里的滑雪滑行經驗,具備在滑雪場高級雪道滑行的資格和能力,但許某作爲滑雪初學者,既不懂滑雪規則,未選擇適合自己技術能力的雪道,也不具備滑雪經驗,未盡到高度注意義務,應當賠償自己的全部損失

同時,邱某認爲,許某將滑雪撞傷視頻發佈在網上,該行爲是對自己滑雪水平的質疑,對自己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和心理創傷,故訴至法院,要求許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8.9萬餘元

首次滑單板就上中級道

法院判賠9.3萬餘元

在庭審中,被告許某辯稱,是原告邱某不顧及其他滑雪者,故意在滑道上做危險的滑雪動作,致使自己摔倒在他的滑道上,在整個滑雪過程中自己始終按照規範滑雪,沒有任何過錯。

許某還表示,根據民法典中自甘風險原則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發生損害的,自行承擔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邱某具有一定的滑雪裏程及經驗、技巧,在中級滑雪道滑雪不存在過錯。邱某完成的滑雪動作並非高危動作,雖然未能採取有效的躲避動作,但屬於緊急情況下的下意識躲避,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而許某在本次事故發生時,是他第二次滑雪,更是首次嘗試單板滑雪,單板滑雪經驗嚴重不足,屬於初學者,僅在雪場入口的緩坡上熟悉動作後,就貿然上中級雪道嘗試滑單板滑雪,其行爲存在重大過失。

此外,許某主張邱某的行爲屬於“自甘風險”,自己無需擔責。法院認爲,在本案中,許某違反雪場規定和滑雪安全準則,在缺乏經驗的情況下直接在中級道快速下滑,具有重大過失,屬於法條適用的排除情形,故不能苛求邱某自擔他人的違規行爲造成的損害。因此,本案不適用“自甘風險”原則。

最終,法院判決許某向邱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共計9.3萬餘元。

北京晚報記者 張宇,通訊員 張靜,綜合中國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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