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藝考前10天被男同學抱摔致骨折?一審判了……

近日,“女生藝考前10天被男同學抱摔致骨折”一事引發關注。

一名女生在社交媒體發帖稱,她是一名藝考生,2023年11月初,距離吉林省表演藝考僅剩10天時,自己被培訓機構的男同學突然抱摔在地,導致其椎體骨折無法參加藝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繫到發帖女孩小李,她表示,自己的傷情被鑑定爲輕傷二級。今年12月初,小李收到了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

此事警方未予立案

法院一審判賠2萬多元

根據小李提供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小李爲骶5椎體骨折,評定爲輕傷二級,他人抱摔可以形成。

受傷後,小李報警,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認爲沒有故意犯罪的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小李對抱摔自己的小董,以及藝考培訓機構提起民事訴訟。經法院認定,小李與小董均是培訓學校的學生,在該學校進行封閉式培訓。2023年11月6日下午,學校組織在校學生開例會。開例會的路上,小董將小李抱起後將其摔倒在地,導致小李受傷。

法院認爲,小董的行爲是致小李受傷的主要原因,小董對小李的損害承擔80%的賠償責任。而小李在藝考培訓學校接受的是全封閉式培訓,學校應當對其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盡到管理義務,學校未能採取有效的督導、防範措施進行規範和管理,未能通過巡視等方式及時制止學員的危險舉動,應承擔20%的賠償責任。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1000元左右。因侵權行爲發生時小董未滿18週歲,賠償由其父親承擔。

女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藝考培訓學校老師發聲

12月17日,小李正式向法院提出上訴。

12月20日下午,涉事藝考培訓學校的李老師告訴記者,他認識這兩個孩子。李老師表示,“當時女孩的成績也很好,她很努力,我們老師都覺得她能考到全省前三,出了這個事我們也覺得非常惋惜。”

李老師還稱,小董平時在學校裏也不是個喜歡調皮搗蛋的孩子,“不存在網上說的那種仗着自己家庭條件好,在學校經常惹事、欺負同學的情況。”

小李表示,今年她前往北京復讀,繼續藝考培訓,當被告知無緣表演專業後,她無奈選擇了導演專業。

中國青年報( 整理:張力友)綜合自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九派新聞(記者 馬婕盈 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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