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構建新模式 關鍵是配置好“人房地錢”

證券日報 王麗新

10月28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對“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作出部署,明確提出要“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開發、融資、銷售等基礎制度”。

與之相呼應的是,此前中央層面已多次提及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說明這是房地產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首要任務和第一抓手,也是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治本之策。在筆者看來,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方向和路徑已愈發清晰,即完善相關基礎制度,提升“人房地錢”四類要素資源的配置效果。

第一,供給端要優化保障性住房供給、“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給、盤活用好低效用地及存量土地。這三大住房供應渠道,是滿足當前多樣化居住消費需求的本源要素,也是提振市場信心的重要支撐力量。

具體來看,優化保障性住房供給,不僅意味着要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供給方式也要走靈活路徑,如延續“以購代建”“房票安置”等成熟做法,結合“人流”變化要素,在增量和存量兩個市場中完善保障房供給工作。

改善性住房供給重在“因城施策”,這是結合市場需求從“有沒有”到“好不好”的重要轉變而作出的方向引導。據中指研究院數據,2025年前三季度,重點30城12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房產成交佔比提升至30%,大戶型產品躋身新房市場成交主力軍陣營。但這不意味着各地要推同質化項目入市,反而要形成“適配化”思路去審批相關地塊及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推出市場真正需要的改善性住房,支持構建宜居的品質生活。

除結合城市發展及市場去化週期調整常規性土地供應節奏之外,存量用地及低效用地問題也要解決,一方面使用專項債收購閒置存量土地,另一方面也要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存量土地市場,讓這類沉睡資產儘快動起來。

第二,開發端要堅持城市內涵式發展,大力實施城市更新,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

眼下,各地有序推進城市更新,持續優化人居環境,不斷加快城市功能改善提升。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報告顯示,2025年我國城市更新市場規模將突破8.6萬億元,到2030年有望邁入10萬億元級別,成爲超級市場。在大力實施城市更新過程中,各地應打破“單打獨鬥”思維,既要考慮城市更新標杆項目撬動的消費體量,也要結合人口、產業集聚效應創新產城融合模式,爲構建核心城市羣和都市圈拉動區域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對整個房地產開發賽道而言,無論是何種業態,均要以“好房子”建設爲抓手,讓發展更具質感、更富溫度。隨着“好房子”建設的推進,房地產開發市場的下半場,將是一個覆蓋新房和存量房、涉及硬件和軟件乃至智慧城市的超大市場。落實到企業層面,就必須轉變思路,因爲未來五年的競爭賽道將從規模、速度和價格,轉向產品力、科技力和服務力。

第三,融資端要合理優化行業資產負債表,創新融資工具,滿足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金融體系的支持,但要避免走“舊三高”粗放式發展的老路,嚴防系統性風險。

未來,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創新融資工具,降低房地產行業有息負債規模,同時要在防範風險外溢和收斂的過程中,滿足房企合理融資需求。比如,延續當前推廣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以實現資產證券化,鼓勵企業併購重組以優化產業組織結構,實施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等政策,促使地方政府和企業更加註重資產負債結構的優化調整。再比如,推廣“保交房”工作中探索形成的辦法:一個項目確定一家銀行或銀團爲主辦銀行,項目開發、建設、銷售等資金都存入主辦銀行,主辦銀行保證項目公司的合理融資需求。

第四,銷售端“預售+現房銷售”並行,清理住房消費不合理限制性措施。

在構建新模式思路下,住房銷售體系需慢慢改變,可一邊有力有序推進現房銷售,一邊繼續實行預售,規範預售資金監管,最大程度保證購房者權益。但更爲迫切要解決的問題是,對一些隱性的限制性措施進行清理,尤其是要關注在存量和增量、新房和二手房、首套和二套等領域的流通問題,通過取消限制來加快各項資源流動,促進一二手市場聯動,乃至拉動建築、家居、家電等產業鏈上下游消費活躍度,發揮資金對“職”與“住”資源的配置功能,更好地促進各項消費工作。

總體而言,房地產未來五年的發展之路,要以人爲本,迴歸居住本身屬性,真正發揮好“人房地錢”的資源優勢,有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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