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發佈規範商品房銷售公示制度:公攤、套內建築面積等須“一目瞭然”

央廣網北京3月18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哈爾濱市住建局爲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面積公示制度,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面積公示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須在售樓處顯著位置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示建築公攤部位及面積、每戶分攤計算依據,提高面積公示透明度。

根據《通知》,除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樓處進行公示外,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須同時標註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及相應單價等有關信息。

針對預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作爲預售商品房價款唯一收款賬戶提供給購房人,不得向購房人提供非監管賬戶作爲房價款收款賬戶;購房人繳交的全款以及定金、首付款、商業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各類形式的購房款,作爲商品房預售資金應全部存入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轉存入其他賬戶。

《通知》要求,開發企業要加強對銷售及網籤備案工作人員的培訓,及時準確解答購房人關於銷售面積方面的諮詢,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確保購房人信息、房屋信息及相關條款準確無誤,避免因信息錯誤引發合同糾紛。

同時,哈爾濱市住建局還發布了購房風險提示,提醒市民購買新建商品房時重點關注五大事項:

一是注意查看項目“五證”是否齊全,“五證”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二是注意覈實所購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範圍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情況。

三是注意覈實房價款收款賬戶是否爲本項目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確保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銀行貸款、全款等各類形式的購房款全部存入監管賬戶,以確保房屋交易資金安全。

四是及時與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進行網籤備案,同時索要正規的購房發票。

五是增強風險意識和維權意識,購房前仔細閱讀《商品房買賣合同》《告知書》各項條款及權利義務,勿輕信銷售人員口頭宣傳和承諾,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