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擬允許房票跨區安置,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也可適用

央廣網北京3月14日消息(記者門庭婷)3月11日,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於《南京市住宅房屋徵收房票安置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爲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3日。

徵求意見稿提到,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部門將建立全市統一的房源超市系統,經各區房產部門審覈後的安置房、商品房統一通過各區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並在房源超市系統中開展房源公示、兌換相關工作。未經公示的房源不參與房票安置。

同時,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也可適用。南京市行政區內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徵收房票安置、徵收集體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適用本辦法。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票安置場景的,可以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房票可以用於購置公寓、儲藏室、車位、商辦等。徵求意見稿明確,房票是各區人民政府出具給被徵收人用於購置南京市安置房、商品房、公寓、儲藏室、車位、商辦等的結算憑證。

在購房獎勵方面,被徵收人購房成交價格未超出房票票面金額的部分,將免徵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出房票票面金額的,超出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

集體土地房票獎勵方面,徵收集體土地涉及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江北新區管理機構、各區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區實際,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和具體實施由江北新區管理機構、各區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此外,在本區購房的,房票安置獎勵政策所需資金納入徵收項目成本;跨區購房的,房票安置獎勵按照“誰受益,誰獎勵”的原則,由房源所屬區兌付房票購房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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