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調整一直是個兩難問題,核心還是在於物業服務能否質價相符。健全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市場機制,在物業價格、物業服務質量以及業主滿意度之間尋求平衡,需要企業、政府、業主等方面共同發力。
近段時間,重慶、廣州、青島、銀川等城市陸續啓動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一些地區的小區業主據此申請降低現行物業費用。物業費究竟該收多少?現在的物業費高還是低?如何做好物業費調整?一系列問題,引發廣泛關注。
物業費調整一直是個兩難問題。小區業主認爲,每年交一筆不菲的物業費,卻並未獲得相應品質的服務;物業公司認爲,當前物業費並不高,降低費用可能會導致服務質量下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核心問題還是在於物業服務能否質價相符。
一般來說,大部分地區對住宅前期物業費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價格管理形式,超過標準的收費可以通過審批備案方式進行。當前,部分地區出臺物業收費管理辦法,旨在通過合理制定最高限價,推動健全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更好保障業主權益,維護市場秩序。
推動健全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市場機制,在物業價格、物業服務質量以及業主滿意度之間尋求平衡,需要企業、政府、業主等方面共同發力。
物業企業需明確服務和收費標準,向業主公示,使其瞭解支付費用對應的服務內容。物業服務費用的定價應基於服務成本和市場行情,避免偏離市場定價。物業企業要依約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切實遵守合約履行職責。此外,物業企業還要進一步探索服務創新,提供差異化和個性化服務,滿足不同業主需求,實現“優質優價”。同時,物業企業還應與業主建立有效溝通機制,定期收集業主的意見和建議,充分尊重其訴求,及時響應其需求。
政府部門應遵循市場規律,在做好價格指導的同時,讓企業利潤更加合理。強化政府相關部門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對服務合同違約或者物業服務質量不達標的物業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物業企業降低服務收費標準。同時,協助相關部門和協會制定物業服務分級評價標準,引入被服務方共同參與評價的服務質量評估規則,促進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和收費透明度。
業主要增強自身維權意識,瞭解物業費的構成和收費標準,積極參與物業公司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加強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的監督和評價,促進物業公司不斷改進和提升服務水平,讓業主成爲物業費調整的真正參與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