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吳家明
近年來,全國各地已有不少城市探索將商業用地調整爲住宅用地。在業內人士看來,“商改住”有利於緩解土地財政壓力,但實施“商改住”政策還需考慮多種因素。
近日,深圳寶安區航城街道三圍社區公佈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土地整備單元規劃(草案),涉及將兩宗行政管理用地及商業用地調整爲住宅用地,總面積約11.6萬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住宅用地調整是寶安片區今年較大規模的調整之一,6月,寶安中心區已有地塊從商業性辦公用地調整爲二類居住用地。
此外,深圳龍崗區舉行土地空間推介大會,25個招商項目亮相,涵蓋居住用地、集中連片項目及工業上樓項目。其中,3個居住用地項目成爲關注焦點,總建築規模達50萬平方米。
自7月以來,多個熱點城市相繼發佈“商改住”政策,或推出相關的住宅用地。例如,上海2024年第四批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中,“原小米地塊”以住宅用地性質再度現身,此外,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支持公寓等類住宅商品房調整爲住宅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長沙市轄區範圍內,將暫停新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規劃審批。已完成項目總平面圖審批,但開發、去化存在困難的公寓等類住宅商品房,經論證可行後可依規依程序調整爲住宅。
近年來,許多城市的商業辦公用地過剩問題日益突出。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對於商辦物業,許多開發商紛紛通過大力度打折促銷,導致物業價格屢屢創新低,惡化了投資環境,不利於開發商回籠資金和緩解資金鍊緊張。另外,在滿足居民住房新期待,打造好房子和提高居住品質的背景下,還是需要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同時,不是商辦用地全部改爲住宅,部分改爲學校、綠地等公共設施,有助於平衡住宅用地增加後的公共設施需求。此外,“商改住”也有利於緩解土地財政壓力。
李宇嘉強調,實施“商改住”政策還需考慮多種因素,如調整爲居住功能需考慮片區規劃定位和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同時,需滿足宅地供應指標,避免突破現有指標。此外,各地還需確保住宅項目所需要的公共配套設施能夠到位,畢竟“商改住”涉及消防安全整治和公共服務設施。
此前,自然資源部出臺《關於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對應去化週期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應不合理增長。其中,爲了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優化商業辦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規模、佈局和結構,完善對應商品住宅去化週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應調節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