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據江西省鷹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爲更好滿足羣衆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逆週期調節,鷹潭市發佈《關於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包括有序去庫存,積極消化存量住房;穩步調結構,科學優化增量住房;全力穩市場,穩妥化解風險問題等三個方面28條內容。
《實施意見》提出,實行階段性購房補貼。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鷹潭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含住宅及商業、店鋪、公寓、辦公樓等非住宅),由房地產項目所在區(管委會)財政給予購房補貼。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0.7%給予補貼,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1%給予補貼,購買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2%給予補貼,購買商業、店鋪、公寓、辦公樓等非住宅的均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2%給予補貼,補貼申報時間截止於2026年12月31日。
同時,對生育家庭實施差異化購房補助。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鷹潭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不含商業、店鋪、公寓、辦公樓等非住宅)的二、三孩家庭按套給予購房補貼。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二孩爲2013年12月28日及以後出生)給予新建商品住房對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3%的購房補貼,二孩家庭補貼總金額最高5萬元;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三孩爲2021年6月1日及以後出生)給予新建商品住房對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6%的購房補貼,三孩家庭補貼總金額最高10萬元。
《實施意見》還提及,優化公積金和商業貸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雙繳存職工首次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單繳存職工首次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雙繳存職工第二次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單繳存職工第二次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同時,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二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三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二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額度增加500元,三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額度增加1000元。即二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額度爲2000元,三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額度2500元。
此外,提高購買高品質住房最高貸款額度。購買裝配式住宅、星級綠色住宅、第四代建築等高品質住宅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
以下爲政策全文:
各區(市)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
《關於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鷹潭市房地產市場會商協調暨涉穩風險防範處置聯席會議辦公室(代)
2024年7月26日
關於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省聯席辦《關於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導意見》(贛房商聯〔2024〕34號)精神,爲更好滿足羣衆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逆週期調節,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有序去庫存,積極消化存量住房
(一)實行階段性購房補貼。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含住宅及商業、店鋪、公寓、辦公樓等非住宅),由房地產項目所在區(管委會)財政給予購房補貼。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0.7%給予補貼,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1%給予補貼,購買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2%給予補貼,購買商業、店鋪、公寓、辦公樓等非住宅的均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2%給予補貼,補貼申報時間截止於2026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二)對生育家庭實施差異化購房補助。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不含商業、店鋪、公寓、辦公樓等非住宅)的二、三孩家庭按套給予購房補貼。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二孩爲2013年12月28日及以後出生)給予新建商品住房對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3%的購房補貼,二孩家庭補貼總金額最高5萬元;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三孩爲2021年6月1日及以後出生)給予新建商品住房對應購房款(以網籤備案合同金額爲準)總額6%的購房補貼,三孩家庭補貼總金額最高10萬元(具體孩次按同一對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數計算,以出生醫學證明爲準)。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就高享受一次獎勵,補貼資金由市、區(管委會)按3:7比例負擔,補貼申報時間截止於2026年6月30日。該補助可以和上述第(一)條疊加領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住建局〕
(三)強化新落戶人員等購房政策支持。
在我市中心城區無商品房的市民、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新落戶我市的人員和在我市中心城區新註冊的經營主體(法定代表人),於上述期間在我市中心城區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單次購買100㎡以上的商業、店鋪、公寓、辦公樓等非住宅的(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2萬元,補貼資金由市、區(管委會)按3:7比例負擔,補貼申報時間截止於2026年6月30日。購房對象同時符合上述第(二)條所規定的,可疊加領取。各類單位全職引進的人才購房補貼按照《鷹潭市人才引進購房補貼兌現實施細則》(鷹建字〔2023〕226號)執行,人才購房補貼不與本文其他購房補貼疊加享受。〔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人才辦、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四)鼓勵開展商品住房團購活動。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面向社會公衆開展商品住房團購(5套房屋及以上)活動,引導住房消費預期,房地產開發企業團購優惠價格可不計入商品房備案價格跌幅比例範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促進住房消費活動產生的營銷費用,按《鷹潭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鷹府辦發〔2021〕16號)有關規定申請撥付。〔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五)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區購買商業、店鋪、公寓、辦公樓等非住宅單套或多套累計建築面積達100㎡以上的(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支持購房業主(自然人)在轄區內享受與住宅同等的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根據房屋實際使用用電、用水、用氣性質收取用電、用水、用氣費用。〔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國網鷹潭供電公司、鷹潭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鷹潭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六)落實交易稅費優惠政策。
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我市中心城區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七)優化公積金和商業貸款政策。
1.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雙繳存職工首次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提高至100萬,單繳存職工首次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提高至80萬;雙繳存職工第二次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提高至80萬,單繳存職工第二次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提高至60萬。
2.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二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三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
3.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二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額度增加500元,三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額度增加1000元。即二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額度爲2000元,三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額度2500元。
4.提高購買高品質住房最高貸款額度。購買裝配式住宅、星級綠色住宅、第四代建築等高品質住宅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
5.降低房地產企業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比例。對新發放的期房收取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比例由5%下降爲2%。對列爲保交房項目的樓盤,提前釋放存量貸款保證金的60%至規定賬戶。
6.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住房公積金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居民家庭住房套數,僅以擬購房所在區(管委會)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詢的居民家庭在當地已購商品住房總套數爲覈算依據,農村宅基地自建房不計入住房套數。若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管委會)有住房,能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源信息編碼並已掛牌出售證明的,可按覈減後名下住房套數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責任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人民銀行鷹潭市分行、市自然資源局〕
(八)大力實施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
對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和已摸底確認的 C、D 級危房,特別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預製樓板房屋加快開展徵收拆遷工作,大力推行“房票”安置方式。爭取省國開行和省農發行貸款等金融支持。〔責任單位: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
(九)支持收購商品房去庫存。
優先利用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作爲保障房的政策,完成年度配售型保障房和配租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機關、醫院、中高等院校、國有企業等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新開工建設辦公用房、幹部職工宿舍、週轉房、人才房等,確有必要的,經審批後可按規定就近購買庫存商品房或寫字樓等方式進行籌集。〔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十)優化調整學位準入政策。
在學位供給允許的情況下,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購房人憑經網籤備案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契稅繳納憑證和適齡兒童、少年戶口向新購商品住房所在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入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二、穩步調結構,科學優化增量住房
(十一)合理控制房地產用地供應節奏。
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優化住宅用地和商業服務業用地規模和結構,實行分類管控,合理控制新增房地產用地。對商品住宅去化週期超過36個月的,原則上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出讓;商品住宅去化週期在18個月(不含)至36個月之間的城市,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根據本年度內盤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包括竣工和收回)動態確定其新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積上限,並嚴格落實“熟地”“淨地”供應制度。對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去化週期連續3個月超過36個月的,除省、市重點招商項目外,原則上暫停新的商業服務業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出讓。存量商業服務業用地的盤活按照《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關於盤活存量商業服務業用地和探索推進新型產業用地配置的通知》(贛自然資字〔2024〕32號)文件規定辦理。〔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十二)允許合理調整存量房地產項目用地規劃條件。
自文件印發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存量房地產項目用地,爲提高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和增加公共空間等正向優化,確需調整規劃條件的,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完成所在片區公共服務設施容量評估、交通影響評價等可行性研究,在確保安全、公正、不妨礙相鄰關係基礎上,按程序依託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予以調整。如涉及修改詳細規劃的,應按法定程序進行。規劃條件依法調整後,應簽訂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重新簽訂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出讓價款。〔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十三)支持調整住房套型結構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
對原已進行規劃設計但未開工的商品住宅項目(包含部分已開工但未開工區域相對獨立的商品住宅項目),在不超過原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地率、限高、日照等修建性規劃指標和不改變原建築風格並滿足公建配套的前提下,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當調整套型結構,滿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區(管委會)可根據土地區位的實際情況,結合區域交通影響評價在土地出讓時調整停車設施配建有關標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交警支隊,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十四)優化容積率計算規則和陽臺進深、建築層高約束條件。
通過招拍掛方式新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項目,配建的垃圾收集房、公共廁所、變電房(配電室)、開關站、開閉所,以及風雨連廊、首層架空層、上人屋面等作爲公共空間供業主免費開發使用的建築,建築面積不納入項目容積率計算;每戶住宅設置設備平臺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超過該戶型面積的3%且最高不超過5平方米的,不計算建築面積和容積率;超出前述部分面積,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和容積率。住宅建築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過1.5米、用於儲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可不計入容積率。
在保證結構安全條件下,住宅項目主陽臺進深由不應大於1.8米調整爲不應大於2.4米,次陽臺進深由不應大於1.2米調整爲不應大於1.5米,在此進深內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並計入容積率,超出規定部分按全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並計入容積率。各類陽臺投影面積之和不得超過戶型面積的15%,超出部分按全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並計入容積率。普通住宅建築標準層層高由不宜大於3.2米調整爲不宜大於3.6米;當層高大於3.6米時,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倍數(建築層高的1/3倍)計算建築面積和容積率。已批未開工建設且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允許按此規定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十五)提高住房建設品質。
在中心城區土地出讓時探索設置星級綠色居住建築標準、裝配率等出讓條件,落實綠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理念,優化居住區設計,提高建築品質,加大立體生態住宅、低密度住宅供給,打造好房子“樣板”,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對於高品質、改善性住房需求。〔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十六)激勵房地產開發項目創先爭優。
對當年獲得“廣廈獎”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當年獲得江西省優秀樓盤獎的項目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勵資金由房地產項目所在區(管委會)財政支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三、全力穩市場,穩妥化解風險問題
(十七)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
堅持因城施策,壓實屬地政府、房地產企業、金融機構各方責任,加強現場調度,對照計劃加快推進“保交房”建設進度。對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風險隱患進行摸排,實行“一樓一策”逐個予以化解,2024年底實現“保交房”項目交付率完成80%以上,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交付率90%以上,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保交房任務,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鷹潭金融監管分局、人民銀行鷹潭市分行,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十八)推行“白名單”存貸掛鉤機制。
建立住房城鄉建設、金融監管、銀行機構等部門參加的定期會商機制,搭建政銀企對接平臺,幫助問題項目修復,推動符合“白名單”條件的項目“應進盡進”,對符合要求的項目“應貸盡貸”,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建立銀行支持“白名單”項目正向激勵機制,將財政性的存款、住房公積金、住宅專項維修基金、預售資金監管等各類資金傾斜存放至對融資協調機制支持力度大、“白名單”項目審批通過率高併入庫項目多、實際放款金額高的銀行金融機構。〔責任單位:市住建局、鷹潭金融監管分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十九)支持穩妥處置閒置存量土地。
自該文件印發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落實國家有關部門關於妥善處置閒置存量土地的政策規定,對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應,目前尚未開工以及已開工未竣工的房地產用地,由市、縣人民政府建立處置閒置存量土地項目清單,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備後妥善處置。在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支持通過依法依規收回、收購等方式穩妥處置已出讓閒置存量土地。堅持以需定購,按照明確的保障性住房定價機制,可以房屋銷售價格扣除建安成本及合理利潤,作爲土地價格收購的高限;市場評估價格,或企業實際支付的原地價款、利息及經審計確認的直接投入之和低於高限的,從低確定土地收購價格。收回、收購的存量土地,鼓勵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也可優化規劃條件後重新供應,幫助企業紓困解難。〔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二十)合理降低房地產企業開發成本。
結合實際調低新發放商業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提前釋放存量貸款保證金支持保交房項目建設。符合保證金解付條件的,應及時將保證金退付至規定賬戶內。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比例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對納入處置閒置存量土地項目清單,以及調整規劃條件後簽訂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重新簽訂出讓合同的情形,確需延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可按規定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協商調整約定的分期繳納時間和比例,適當延遲價款繳納時間,最遲應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繳清,並支付延期之前的違約金和利息,延期期限內免除違約金及利息。支持土地競買人使用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具的不可撤銷、見索即付式的保函繳納土地交易市場競買保證金。〔責任單位:鷹潭金融監管分局、人民銀行鷹潭市分行、市自然資源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二十一)支持房地產用地轉讓盤活利用。
自該文件印發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於因規劃調整、企業經營困難或破產造成無法全部開發利用的土地,由開發企業提出申請,經人民政府批准,可按規定分割宗地。對於企業因經營需要不再繼續開發,或無法繼續開發的部分,可分割宗地轉讓給其他經營主體開發利用。允許未達到項目投資額25%的土地,在簽訂轉讓協議後,先辦理預告登記,在投資額達到法定轉讓條件後再辦理轉讓手續。推動房地產用地轉讓時“帶押過戶”,促進土地二級市場流通轉讓。〔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二十二)支持房地產項目分期開發建設。
探索制定支持房地產項目分期開發建設的政策,細化有關分期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審批手續措施。〔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二十三)支持房地產項目分區域規劃覈實。
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滿足使用功能,公共服務等配套設施已按建設時序同步實施的情況下可分期規劃覈實,因保交房、穩民生等特殊情況確需分單體工程規劃覈實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商其他相關部門同意後,可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單體工程分期進行規劃覈實。〔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國動辦〕
(二十四)支持房地產項目分段竣工驗收。
通過告知承諾、銀行履約保函等的方式,在項目工程規劃、消防、人防、排水管網、質量和檔案驗收完成後,完成分段竣工驗收備案登記,支持主體工程或單體建築儘快投入使用,其他驗收部門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在項目末期驗收時再予以覈驗。〔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國動辦、市城管局、市行政審批局〕
(二十五)穩妥處置“工抵房”“法拍房”。
加強對“工抵房”價格管控,網籤備案價格應與該小區平均價格相匹配。法院依法穩妥開展“法拍房”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當地商品房價格的監測,積極配合相關法院依法合理確定“法拍房”的起拍價,確保當地商品房價格總體平穩。〔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十六)穩步推進現房銷售。
密切跟進國家現房銷售支持政策,學習借鑑外省市現房銷售試點經驗,及時研究我市現房銷售政策儲備,穩步推進現房銷售。〔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
(二十七)推動“帶押過戶”“交房即交證”。
進一步優化不動產“帶押過戶”辦理流程,人行和金融監管部門督促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究辦理跨行“帶押過戶”涉及的資金結算、資金監管等具體舉措,推動跨行“帶押過戶”全面落實;貫徹落實好“交房即交證”工作部署,打通房地產項目上下游各環節堵點、做好各部門業務銜接,推動新建商品房項目在房屋交付同時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提升二手房流通率,激發市場交易活力。〔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國動辦、市稅務局、人民銀行鷹潭市分行、鷹潭金融監管分局〕
(二十八)着力化解房地產領域問題樓盤。
落實屬地政府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工作專班機制的作用,採取有效措施攻堅化解一批推進化解困難、資金短缺、保交房有逾期風險的重點項目,加快解決已交付商品房項目各類影響辦證的問題,對未竣工驗收、未規劃覈實、土地被抵押、涉及查封、房地產企業欠繳稅費等導致辦證難的各種情形,實行分類施策,開展集中攻堅,補充完善相關手續,辦理登記發證,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大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市中級人民法院,月湖區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
本文件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已明確時間的以本文件規定時間爲準,原政策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爲準。期間遇國家和上級政策調整,以國家和上級政策爲準。貴溪市、餘江區參照制定本級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