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認房不認貸”!南昌發佈公積金新政

6月18日,“南昌公積金”微信公衆號發佈《關於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通知》。通知稱,爲貫徹落實國家相關部委推行的“認房不認貸”政策,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優化。

通知明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購房所在地購買唯一住房的,執行住房公積金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住房公積金二套住房貸款政策。不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國範圍內已使用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以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信息爲認定依據。

上述新政策於2024年7月1日(含)起執行,商品房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爲準,存量房以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時間爲準,商轉公業務以受理時間爲準。申請商品房貸款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爲準,存量房貸款以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時間爲準,商轉公業務以受理時間爲準。

此前,南昌公積金於5月20日發佈關於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通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不低於2.775%和3.325%。 對截至2024年5月18日未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最新公積金貸款利率;對已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於次年的1月1日開始執行最新公積金貸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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