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廣西桂林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及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桂林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措施》共7條措施,包括優化新增住房供應、支持住房消費、促進“居遊共享”等方面內容。
一是推動高品質商品住房供應。科學安排土地供給,完善出讓地塊周邊配套設施,支持因地制宜開發高品質住宅產品。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綠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
二是加強住房信貸支持。落實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調整全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鼓勵商業銀行執行更大幅度下浮政策。支持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三是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在桂林市六城區及靈川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契稅繳納的,按照已繳納契稅金額的50%給予購房補貼。政策執行期:發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購房補貼形式爲專項消費券,按照桂林市購房補貼有關配套文件實施。)
四是優化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在擬購買住房所在區域範圍內無住房的,或在擬購買住房所在區域範圍內的唯一住房正在掛牌出售的,辦理新購住房商業性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執行首套住房信貸政策。(購房區域以行政區域劃分,分別爲桂林市六城區及靈川縣,下同。)
五是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買住房所在城區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貸款未還清的,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在擬購買住房所在城區已有兩套住房,有住房貸款未還清的,金融機構按二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六是鼓勵創建旅居示範小區。促進居遊共享,將旅居示範小區項目納入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給予金融支持。
居民家庭購買旅居示範小區項目新建商品住房時,金融機構均按照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按照我市旅居示範小區有關配套文件實施。)
七是支持居民“以舊換新”改善住房條件。組織開展住房“以舊換新”服務,鼓勵房協、房企、中介機構提供優質房源和中介費用減免等優惠方案。全面推行二手住房“帶押交易過戶”,促進一二手住房聯動交易良性循環。(按照桂林市促進住房“以舊換新”有關配套文件實施。)